港聞 龔如心遺願總理監管資產 官:無權要求 判辭指華懋慈善基金角色非無可取替 發佈於 4 年 前 2022 年 10 月 22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已故華懋集團主席龔如心逝世15年遺下1410億元遺產,2015年終院裁定,由華懋慈善基金(下稱基金)受託持有,下令基金與律政司長商討擬定遺產管理計劃,基金、律政司長和遺產管理人三方早前於高院首階段聆訊。高院法官鮑晏明昨日頒下判辭處理部分議題,對於遺囑指明聯合國秘書長、國務院總理組成監管機構管理基金,法官認為這僅屬龔的意願,兩人未受本地法律規管,故不能受託,法庭亦無權要求。至於基金是否適合受託、以及組成監管機構等議題將稍後處理。 相關文章:華懋慈善基金華懋集團遺產管理人高等法院龔如心 Up Next 基金借貸曾蝕半億 官:需界定「合適」受託人 不要錯過 「半閉環」旅遊 楊潤雄:願意考慮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 男子大埔跑步暈倒 送院不治 六旬男於東涌遭的士撞斃 司機涉危駕被捕 尖沙咀老婦遭的士撞倒 腰頸受傷送院治理 政府啟動伊波拉病毒病戒備應變級別 將加強對非洲抵港旅客健康篩檢 宏志閣第二輪上樓最後一日 有居民冀合安召開業主大會釐清疑問 土拓署應用創新科技縮短北都發展項目工期 引入國產超高強鋼建行人天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