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反對手令檢手機新聞材料 黎上訴失敗 發佈於 4 年 前 2022 年 10 月 20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警方國安處前年8月拘捕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檢取兩部iPhone手機,黎事後入稟司法覆核,爭議警方無權根據《港區國安法》「實施細則」申請手令檢取手機內的新聞材料。他在高院原訟庭敗訴,不服上訴。上訴庭認為,若國安法實施細則中容許檢取的「指明證據」不包括新聞材料,將「不當地局限並削弱警方調查的效能」,重申新聞自由在刑事調查中「並無豁免」,判黎智英敗訴兼須付訟費。 相關文章:上訴駁回國安法第43條實施細則搜查令新聞材料港區國安法黎智英 Up Next 學生稱遭掌摑兩年後報警 教師控襲擊 不要錯過 時任女警長少訊會所偷竊囚8月 官斥近乎爆竊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 宏志閣第二輪上樓最後一日 有居民冀合安召開業主大會釐清疑問 土拓署應用創新科技縮短北都發展項目工期 引入國產超高強鋼建行人天橋 食環署明起接受食肆申請容許狗隻進入 首階段名額不多於1000個 劉凱旋:截至本月初逾310企業落戶或在港擴充業務 首年投資額逾260億 陳茂波明赴歐洲三地訪問 稱中美元首會面為港對外聯繫創造更有利環境 1999年深水埗女報販被殺案 54歲男深圳落網 涉安排刀手及潛逃車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