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聞 引入新藥認可列表 加入內地等4地 發佈於 4 年 前 2022 年 10 月 20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本港目前新藥註冊制度採用「第二層審批」,即申請在港銷售或分銷的新藥須先在美國、英國等32個列表國家或地區內,取得兩個或以上的藥劑製品證明書(CPP),才可申請在港註冊,惟當中只有日本屬亞洲地區。政府消息人士稱,香港藥劑業及毒藥管理局將於下月1日起,將中國、韓國等4國加入列表,以提供更多藥物選擇。香港醫院藥劑師學會會長崔俊明認為,措施有助引入價格較低或用於鼻咽癌等亞洲較多案例的藥物,只要部門審批新藥「把尺唔變」,修改列表後對藥品安全不會帶來影響。 相關文章:施政報告 Up Next 23條續「準備」 眾籌規管年底諮詢 Patreon受限否 消息稱待蒐公眾意見 不要錯過 醫療券可增至2500元 准夫妻共用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 Pink Dot HK再被拒租場 籌委:慎重考慮後取消活動 男子九龍城墮樓亡 啟德零售館:首季人流及零售表現按年增四成 總督察何兆東認收賄逾114萬及泄露疑犯資料 求情認行差踏錯已「萬劫不復」 支聯會涉煽動顛覆案結案陳辭 律政司:支聯會言論超出人權保障界限 富昌邨60多歲女子倒斃單位 30多歲女兒屋內伴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