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法外施仁 末期腎衰竭被告囚51月最輕 發佈於 3 年 前 2023 年 3 月 12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2019年理大衝突期間,有示威者「圍魏救趙」,在彌敦道一帶與警對峙,當晚213人被捕,昨有20人因暴動罪判囚,其中刑期最輕的是37歲被告何焯銘,他2019年11月18日在窩打老道與咸美頓街之間的彌敦道一帶與其他人參與暴動。何求情提及幼時常被虐打和捱餓,22歲起已患上末期腎衰竭,服刑時洗血次數減少,造成額外痛楚,暫委法官徐綺薇因而酌情扣減刑期3個月至51個月,稱是對他「法外施仁」。 相關文章: Up Next 公民科內地考察4.3出發 全月逾6000生參加 不要錯過 油麻地暴動暫最重判刑 不認罪9人囚61至64月 另案11人囚51至55月 「阻嚇高於更生考慮」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