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學生稱遭掌摑兩年後報警 教師控襲擊 發佈於 3 年 前 2022 年 10 月 20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40歲女教師被指2018年在黃大仙一中學禮堂內襲擊13歲女學生X,她否認一項普通襲擊罪,昨於九龍城裁判法院開審。事主X供稱,當日下課後她因參與合唱團排練,無應被告要求留堂做功課,遭被告責罵及掌摑30下。在盤問下,X稱曾原諒被告,但事後在上學期間遭校方「禁錮」不准上課,故兩年後決定報警。控方舉證完畢,裁判官崔美霞裁定表證成立,被告不自辯,案件押後至今日結案陳辭。 相關文章:中學教師九龍城裁判法院普通襲擊罪 Up Next 播Omicron空少案下月裁 控方:「真誠認為不違法」非合理辯解 不要錯過 【Emily】政策總監離開 民主思路或棄港澳研究會項目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 律師非禮刑恐案押後訊 續准保釋 高級督察非禮案 辯稱伸手作喻無碰事主 拒找3毫粗言罵客 的士司機罰2000 爭執逾20分鐘被錄音作證 不滿裁決指浪費公帑 圓方地盤管道兩死案 控大判二判等31傳票罪 學員指掃胸稱「咀你就咀你」 港前泳將:無可能掂手以外 律師林洋鋐控非禮恐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