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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人被控串謀欺詐機電署發電工A牌分三案審訊 有人虛報9年工作經驗 (16:04)
廉政公署揭發有人以不法手段申請註冊電工牌照,藉虛報工作經驗誤導機電工程署發牌,當中有人虛報最多9年的維修工作經驗。涉案公司東主與19名電工被控共28項串謀欺詐罪,今(29日)於觀塘裁判法院首次提堂,分拆為3宗案件處理。裁判官批准所有被告保釋候訊,其間不得接觸控方證人。
首宗案件控告建一電力及室內設計公司的東主封德立(59歲),涉及26項串謀欺詐罪。同案其餘17名被告為溫炳雄、容友諒、麥國華、盧嘉亮、林壯復、鄧志豪、歐西慶、馮銳、黃傑瑜、李偉康、勞源益、方肇宏、文偉洛、許日舜、鍾志誠、許駿銘及陳俊英。17人分別報稱技工、裝修工人或地盤工人等,年齡介乎37至66歲,各被控其中一項串謀欺詐罪。
控罪發生於2018年12月20日至2024年10月18日之間。封德立被控與同案被告共同串謀詐騙機電署,即不誠實地向機電署職員虛假地表示,對方受僱於建一電力及室内設計公司,負責設計、安裝和維修工作,從而誘使機電署職員以違反其公務的方式行事,即為及代表機電工程署長向該被告核准和發出一份電業工程人員A級註冊證明書。
裁判官應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4月16日再訊,以待準備轉介至區域法院審理的文件。除封德立以1.5萬元現金保釋,其餘17人各獲准5000元現金擔保,保釋期間不得接觸控方證人,另須每周到警署報到一次。
另外兩案被告為羅偉明(61歲)及葉文林(39歲)均報稱技工,各被控一項串謀欺詐罪。羅被控於2023年12月7日至2024年2月7日間,在香港與賀志兵串謀詐騙機電署,即不誠實地向機電署職員虛假地表示自己於2016年11月至2023年11月期間受僱於青葉設計工程有限公司,負責安裝和維修工作。案件押後至3月20日再訊。
葉文林被控於2022年10月27日至2023年1月27日期間,與封德立和張熾標串謀詐騙機電署,即不誠實地向機電署職員虛假地表示自己2016年9月至2022年10月期間受僱於通恒環保有限公司,負責設計、安裝和維修工作。案件押後至3月30日再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