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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時任女關員「秘撈」罪成 放棄刑期上訴即時服刑 (1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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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時任高級女關員新冠疫情期間向海關虛報28次在家工作,實參與醫療輔助隊有薪「秘撈」。她早前經審訊裁定「代理人意圖欺騙其主事人而使用載有虛假陳述的文件」及「欺詐」罪成,判監禁10周及須向政府賠償10萬元,但獲准保釋等候上訴。案件今日(28日)到高院提訊,法官指上訴人放棄刑罰上訴,只針對定罪提出上訴,並願意取消保釋,遂下令她即時服刑。

上訴人李桂華(43歲)沒有法律代表,她親自到庭應訊。法官表示,上訴人之前的法律代表已通知法庭,上訴人只針對定罪提出上訴,並願意取消保釋,法官下令上訴人即時服刑。

控方案情稱,李桂華於2020年2月至2021年1月被編配在家工作,其間先後28次參與醫療輔助隊外間工作,但沒向海關申請休假,詐騙海關不扣減其薪金逾1.9萬元;另於2022年3月向海關申請從事醫療輔助隊外間工作,訛稱過去約一年內沒從事任何外間工作,惟相關時段她先後99次參與醫療輔助隊外間工作。廉署接獲海關轉介的貪污投訴而展開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