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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囚犯跨境視像作供助指證 兩男串謀販毒罪成判囚34年至34年6個月  (1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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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2月13日,內地公安在廣州破獲一宗販毒案,拘捕3名內地男子及1名香港男子,檢獲297公斤冰毒。涉案香港男子聲稱是受到另外兩名身處香港的男子操控及指示,企圖將冰毒偷運來港。該兩名香港男子早前在高等法院被裁定一項串謀販毒罪名成立,今(26日)在高等法院分別被判囚34年6個月及34年。

被告陳國堅(44歲)和胡志邦(53歲),同被控一項串謀販運危險藥物罪名,控罪陳、胡兩人於2016年12月某日至2017年2月13日期間在香港,與周劍宗及其他身份不詳的人一同串謀非法販運危險藥物,即甲基苯兩胺鹽酸鹽。陳最終被判囚34年6個月;胡則囚34年。

警方毒品調查科行動組高級督察陳源勳說,案件由內地公安部及香港毒品調查科合作跟進。陳說,有關犯罪團夥組織嚴密,以單線聯絡手段操控販毒活動,香港警方在2018年5月10日拘捕兩名涉案男子。至於早前在內地被捕、正在內地服刑的香港男子,成為這宗案件的控方證人,在內地透過視頻方式作供,指證兩名涉嫌操控的男子,最終令兩人入罪。

警方表示,今次是首宗有內地被捕人士,透過視頻作供指證香港販毒人士,而最終入罪的案件;並指今次成功定罪展現內地及香港的法律制度在一國兩制下有效協調的正面成果,又說經歷疫情封關,增加案件證據蒐集的困難,與及要處理視頻作供的技術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