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署方:每年派員兩次查堆填區廢物量
【明報專訊】綠惜地球指,環保署近年的《香港固體廢物監察報告》將部分廢物分類數據合併甚至不再公布,會削弱公眾監察減廢措施成效。環保署發言人表示,署方自2020年度起簡化廢物成分分類,是考慮到分類太詳細或會導致更高程度的誤差,故參考其他經濟體的廢物分類後,將部分性質相近的廢物分類合併,例如廢紙及塑膠,以提高相關數據的精確度。
環保署透露,該署每年會兩次派員到堆填區調查各類廢物量,故對廢物的棄置量較為掌握,但會視乎需要決定調查的廢物種類;以廢紙為例,撇除有回收價值的三紙(紙皮、報紙和辦公室用紙),其餘是不能回收的廢紙,例如各類包裝紙,署方未有詳細統計。
擬堆填焚化同列「處置」
稱不影響回收計法
本港廢物主要運到堆填區棄置,石鼓洲焚化爐(I‧PARK 1)去年底啟用,現時每日焚化最高可處理3000公噸垃圾。綠惜地球指,焚化廢物在國際曾出現不同定義,例如韓國曾將燃燒廢塑膠及輪胎視為「回收」,以推高回收率,關注本港焚化垃圾定義。環保署稱會將以往堆填區「棄置」定義,更新為透過堆填區或I‧PARK 1「處置」,稱不會影響現行「回收」的定義或計算方法,做法與國際相符。
環保署說,政府制定固體廢物統計框架時,必須考慮多項因素,包括政策制定的需要、數據蒐集的可行性和行政成本、數據可靠性和準確性等,同時亦會參考其他經濟體的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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