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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支聯會案:何俊仁認煽顛 李卓人鄒幸彤不認罪 認罪案情:「結束一黨專政」圖終止中共領導 違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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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已解散的支聯會、前主席李卓人、前副主席何俊仁及鄒幸彤涉嫌鼓吹及傳揚「結束一黨專政」,違反中國憲法,被控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案件昨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院)開審,何表示認罪,支聯會、李及鄒皆不認罪受審。案情提及「結束一黨專政」是要終止中國共產黨在國家憲制下領導地位,何俊仁和李卓人、鄒幸彤藉民主概念或「六四」之名,配合針對中國的負面內容以宣揚主張。何的求情押後至不認罪被告審訊完結後處理,案件今日處理鄒申請傳召專家證人的爭議。

藉民主概念配國家負面內容宣揚主張

4名被告為香港市民支援愛國民主運動聯合會(支聯會)、李卓人(現68歲,下同)、何俊仁(74歲)和鄒幸彤(40歲)。支聯會由破產管理署委派資深大律師林芷瑩代表答辯,李及何同由大律師沈士文代表,鄒沒有法律代表,獲准在懲教人員看守下坐到律師席應審。

控方由律政司副刑事檢控專員黎嘉誼代表,讀出何俊仁的案情稱,支聯會自1989年成立,至2020年資產淨值達1324萬元(見另稿)。支聯會一直謀求實行「結束一黨專政」的綱領,煽動他人以非法手段達至結束中國共產黨領導的非法目標,違反中國憲法。

憲法訂明中共領導 無合法手段結束

案情提及,中共領導由中國憲法確立,不存在任何合法手段去結束中共領導。2018年3月11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通過修正案後,《國家憲法》第一條訂明「中國共產黨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徵。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破壞社會主義制度」,《憲法》序言指明「中國各族人民將繼續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及「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將長期存在和發展」。

案情續稱,「結束一黨專政」行為旨在顛覆國家政權。全國人大及常委會、國家主席、中央人民政府及中央軍事委員會等中央政權機關,均按照中共領導的制度運作。「結束一黨專政」是以結束中共領導為目標,這涵括旨在顛覆國家政權而推翻中國中央政權機關的行為。

列何俊仁煽顛言論 指國安法下堅持顛覆

案情又稱,何俊仁一直以來鼓吹及傳揚支聯會的「結束一黨專政」綱領,控方列出2003至2020年《港區國安法》生效前何藉個人或透過支聯會發表的煽動顛覆政權內容,例如2003年政府提出23條立法,當時何是支聯會的董事、常委會幹事及秘書,支聯會在同年六四集會中共同發言「堅持五大綱領,唔會因為《基本法》23條立法而有絲毫退讓」。

即使《港區國安法》生效後,何連同李及鄒以個人或透過支聯會宣告會繼續堅持顛覆政權,包括2020年7月何在一次公開場合稱「我哋會堅持要結束一黨專政……我哋盡量可能希望喺合法嘅、環境之下做,但係如果法律逼到我哋係冇地方走,要我收聲,對唔住我做唔到!我係寧願承受法律嘅後果,呢個係好簡單」,以及2021年4月一次示威活動中何稱「我哋支聯會係會繼續點燃,進入維園燃點燭光,係堅定不移咁,繼續我哋嘅五大綱領」。

【案件編號:HCCC 155/22】

明報記者

(支聯會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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