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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教師涉三邀返家狎男生 15歲事主:感激教導 不敢拒絕
【明報專訊】中學男教師被指邀約15歲男學生上門,趁機摸男生下體和協助手淫等,被控3項「向年齡在16歲以下的兒童作出猥褻行為」罪,昨日在區域法院受審。事主供稱兩人關係似乎越界,他感謝被告在學業方面幫忙,「好感激呢位老師,但唔鍾意佢呢種(性侵)行為」。他稱不願意和被告發生性行為,但當時不敢拒絕,只感驚慌和奇怪。
事主居兒童之家 周末回家
被告L. Y. T.(案發時32歲,下同)被控於2024年9月某日至10月某日在大埔一單位,與男童X(15歲)作出嚴重猥褻行為。控方開案陳辭指出,事主X居於兒童之家,一般周末可回家留宿;被告是其中學電腦科教師,並負責帶領創客學會。X母有一日感覺兒子有心事,查問下揭發事件。
感被告對自己「有種感情」
X透過視像系統供稱,被告經常幫助他學習和參與課外活動,「相信佢(被告)對我有一種情感」,導致本案發生;二人會以Instagram(Ig)傳送信息,並開啟「閱後即焚」功能。
藉詞「玩遊戲」 蒙眼摸下體
案發始於2024年9月,X表示被告在Ig邀約他到寓所用膳,他原擔心在外過夜違反兒童之家規則,被告說「你嚟咗我會開心啲」,他遂赴約。X供稱,被告晚飯後表示想玩遊戲,先替他戴眼罩,再摸其下體和打其臀部;他感恐慌不適,認為被告找到性興奮。及後被告替他手淫,他不太習慣而無法勃起。
同年10月上旬,X表示被告再約見面,他不懂拒絕。X稱,被告在寓所梳化叫他搜尋色情影片,再伸手摸其下體,之後被告替他手淫,他以紙巾抹走精液。他表示本質上不太接受被告的舉動,「件事係一位男性……係我老師幫我手淫」,可能因為觀看色情片的緣故,他沒有感覺太不悅。
質疑付出「不夠多」 誘互相手淫
同年10月下旬,X供稱覺得二人關係不正常,似乎超出師生或朋友關係;因被告質疑他付出不夠多,他再度上門安撫被告情緒,以免雙方關係破裂。
X稱,被告晚飯後以相同手法性侵,摸其下體並替他手淫。不久被告問他「可唔可以幫我打飛機?」他答應,改替被告手淫。他表示不願意遭性侵,但擔心夜歸惹人懷疑,所以沒有拒絕被告。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DCCC 559/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