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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舉能:促釋某被告「衝擊法治核心」 林定國:國安案非必入罪 證獨立司法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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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有西方國家及政界呼籲港府釋放定罪候判的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昨於法律年度開啟典禮及記者會強調,要求釋放某被告「直接衝擊法治的核心」,形容若有權有勢本地或海外的人為被告出聲、甚至威脅制裁因而獲釋,「是多麼不公道」。

在同一場合致辭的律政司長林定國說,政府在國安案非必然勝訴,不點名引述初選案兩人原審無罪及支聯會拒交資料案敗訴,「證明司法機構有能力並的而且確在國家安全案件中行使了獨立的司法權」。

張舉能致辭期間,審理黎智英勾結外力案的3名原訟庭法官各有不同表情,儀式前笑向記者打招呼的杜麗冰時而抬頭、時而低頭抿緊雙唇,李運騰神情嚴肅、偶爾低頭思索,李素蘭則望向前方。

美國、英國及歐盟先後呼籲北京及港府釋放黎智英,而辭去非常任法官的英國最高法院前法官岑耀信曾評論主審法官鎮壓性(repressive)。

因有權勢者出聲而釋被告「不公」

張舉能於典禮致辭中罕有地點名提及案件中人,稱黎智英案裁決引起國際關注及評論,因地緣政治也不乏對本港法院及法治的批評。張官稱,有時有聲音要求釋放被告或中止程序,這做法直接衝擊法治核心,真誠維護法治者必然支持法庭按程序履行司法工作,不受干預。他又形容,威脅制裁法官明顯有違法治地干預司法獨立,無異於貪腐賄賂,「都是破壞公義的手段,不容於文明法治社會」。

張官於記者會更不點名批評,若有權有勢的人為某被告出聲而獲釋放,普通人則不會有人提議他們交易,「這個社會多麼不公平」。被問及如在外交層面討論黎智英案,張官重申法庭只考慮法律、證據及控辯雙方論點,外面意見甚至司法機構內部非審訊法官意見,都是無關重要、不予考慮;同時若政府與政府之間任何行政安排,行政範圍由行政機構決定,法院只能根據法律決定。

制裁法官倡議無礙法庭工作

對於國際關注甚至有人提出制裁法官,他形容對法庭工作「基本上無影響」,也不因制裁威脅影響裁決,對法官表示尊重及感謝。張官不評論對潛在制裁有何準備,說必須保密,否則導致進一步反制措施。

他於演辭指出,香港法治堅韌,「法治不可能因為法庭在某天判決政府或另一方勝訴,而一朝生、二朝喪、三朝又復生」。他又說,任何案件當事人不滿裁決,可上訴或覆核,有絕對信心上訴庭和終審庭會繼續公正專業處理。

林定國於演辭說,法院去年至今起多宗矚目國安判決,但司法機構因裁決遭指控,甚至威脅制裁法官,以及迫使海外非常任法官辭職。他說法庭公平地審訊被告。對於有指審訊程序曠日持久,林說時間「用得其所,也是必需,因它確保涉案各方得到公平審訊」。

毛樂禮:有信心法官政治中立

湯文龍:港法官不因外壓動搖

大律師公會主席毛樂禮則稱,有信心法官政治中立,不會考慮法律和證據外的任何事情,而當司法機構面對不公指摘,公會會發聲。他同時提醒,香港各方都必須考慮決定所造成的觀感及影響,提醒觀感無意中會改變現實。律師會會長湯文龍表示,《基本法》85條確立司法獨立,又說本港法官嚴格按法律裁決,不受批評或外來壓力動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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