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
陳智傑:藉財政預算案訂香港AI政策
【明報文章】人工智能(AI)被視為未來生產力的關鍵引擎,能夠重塑經濟結構、提升效率。根據顧問公司亞洲集團(The Asia Group)的研究報告(註),AI的全球市場規模預計於2032年高達1.3萬億美元。面對如此的經濟規模,再加上其帶動的需求與投資熱潮,亞太區內經濟體及不同外資,相信都會有所行動。
印太區AI浪潮 港應把握優勢
香港作為亞洲金融樞紐,在印太區這一波AI市場的浪潮裏,應設法把握優勢,並積極檢討現時的相關政策及發展方略。藉着下月發表的2026/27年度財政預算案,特區政府應將AI政策發展列為重點,透過諮詢業界意見,推動投資與規制轉型,助力經濟多元化、加速創新科技應用,及融入國家「十五五」規劃首年目標。
目前香港的AI政策,傾向鼓勵創新,較為市場主導,透過科學園、數碼港等合作計劃,支持AI於教育、電子商務及銀行業的應用。而且,香港政府看來暫時無意落實嚴格的「資料主權」(data sovereignty)政策,沒有強制數據本地化的法規要求。這有助維持本地商業友好環境,讓香港定位為AI科技樞紐。
然而,在上述的亞洲集團報告裏,有一個有趣分類。該報告提出一個二維框架(見圖):一是政府對AI的「態度」(attitude),分為「支持創新」(pro-innovation)與「重視安全」(pro-security);二是政策決策的「自治度」(autonomy),分為「規則制定者」(rule-making)與「規則跟隨者」(rule-taking)。
在這份報告的分類中,香港位於「支持創新及規則跟隨者」象限,即是香港算是傾向支持AI的創新多於施以規管,但於AI的規則制定方面,則似乎傾向「步人後路」,引入境外法規和做法。
AI治理與法規 港似乎相對被動
相對而言,香港的長期對手新加坡,則在該報告被視為「支持創新的規則制定者」。報告指出,新加坡不但投入大量資源鼓勵發展AI及相關高端技術,而且還積極爭取成為東南亞地區AI法規的領頭羊,主動推動多邊平台的AI合作框架,例如全球AI伙伴關係(Global Partnership on AI)、世界經濟論壇AI治理聯盟(World Economic Forum’s AI Governance Alliance)、《東盟AI治理與倫理指南》(ASEAN Guide on AI Governance and Ethics)等。星洲不僅發展自身的AI規則框架,還推動其他國家採用,爭取成為東盟「數字領袖」。相對之下,香港於AI治理和法規方面,於亞太區內則看來相對被動。
為此,香港政府應考慮在今年財政預算案裏,藉資源調配,由AI法規的「規則跟隨者」,嘗試轉型邁向「規則制定者」。首先,香港可嘗試建立AI發展的監管及發展架構,整合私隱專員公署、創新科技署、數字政策辦公室等相關部門,並諮詢商界和相關業界有關制訂AI法規的意見;其次是推動香港與亞太地區的數據流(data flow),及多邊的數據使用協定,嘗試為AI應用創造更好條件。
擔當不同於內地的試驗田
此外,香港要主動對接國家發展,並不等同只是單純跟從內地的方略和做法。內地的AI政策,無可避免要更多考量國家安全及數據主權。「一國兩制」允許香港特區成為與內地不同的試驗田,尤其在引進外資、人才流通的角色上。在亞太區內的激烈競爭裏,香港要充分地跟國際及境外的行業、人才和「數據流」接軌,才能夠發揮其作為金融中心的優勢,為國家引進外資。在這骨節眼上,香港特區政府必須向中央說明,爭取理解。
註:Ackert N. & Fry N. Y. (2024). Everything, Everywhere, All At Once: Emerging AI Governance in the Indo-Pacific and Its Implications for Data-Driven Businesses. The Asia Group.
作者是香港恒生大學傳播學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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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智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