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稱「忘治安新法生效」 3童持械傷人被行拘
【明報專訊】廣東湛江市公安局通報,3名15歲少年本月3日因持械追打他人涉嫌尋釁滋事,被行政拘留13天。其中一人被捕後表示,「忘了1月1日14歲就可以拘留」。這是新修訂的《治安管理處罰法》實施以來,當地首宗行政拘留14至16周歲未成年人的案件。
新修訂的《治安管理處罰法》今年1月1日實施,新法對未成年人違法處罰條款作出調整,改變以往對14至16周歲未成年人違法免拘留的規定,訂明對該年齡段未成年人違反治安管理、情節嚴重且影響惡劣者,或一年內兩次以上違反治安管理者,可被行政拘留。
深圳新聞網報道,本月3日凌晨3時許,3名15歲少年途經湛江市霞山區某路段時,持械追打他人,令受害人輕傷,涉嫌尋釁滋事。湛江霞山公安分局當晚9時許拘捕3人。目前3人已被行政拘留。被捕後,其中一名彭姓少年表示,「我忘記1月1日14歲就可以拘留了」。
警方表示,對未滿14周歲未成年人違法,公安機關也將採取相應矯治教育等措施,既彰顯法律威嚴,也秉持教育與處罰相結合的原則,警示未成年人敬畏法律、嚴守規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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