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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山獨立屋僭建 30宗檢控24已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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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位於港島大潭的紅山半島於2023年9月世紀暴雨後揭發多間獨立屋懷疑僭建,屋宇署其後大規模巡查,先後向30間獨立屋提出檢控。其中3間獨立屋的業主因做僭建工程,違反《建築物條例》第14(1)條,即明知未事先獲得屋宇署批准及同意便做建築工程,於上周四(8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認罪,合共被判處罰款27.5萬元。屋宇署昨日表示,目前紅山半島累計因僭建違反條例而被法庭定罪的個案有24宗,法庭正陸續就餘下個案展開聆訊。

屋署:今年提修例增嚴重僭建罰則

屋宇署發言人表示,上周被法庭定罪的3間獨立屋,經調查發現業主明知未事先獲得屋宇署批准及同意便做有關建築工程,包括在花園、天井、客廳、睡房、平台及天台等樓層加建若干搭建物,最終被法庭分別判處罰款13萬、8.5萬及6萬元。

發言人續稱,政府今年會向立法會提交草案修訂《建築物條例》,當中會增加嚴重僭建物罪行罰則,以加強阻嚇力。根據現時《建築物條例》第40(1AA)條規定,任何人明知而違反《建築物條例》第14(1)條,即在未事先獲得屋宇署的批准及同意而展開或進行任何建築工程,即屬犯罪,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罰款40萬元及監禁兩年;以及可就罪行持續的每一天另處罰款最高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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