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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審裁處批准解散宏福苑法團管委會 華懋子企合安無限期接管 須每月向民青局匯報工作 (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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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青局日前向土地審裁處申請委任華懋集團旗下「合安管理有限公司」(下稱合安)為宏福苑管理人,取代現屆宏福苑法團管理委員會。案件今日(6日)進行聆訊,局方代表稱是次申請在香港史上是史無前例,唯一目的是維持和促進宏福苑居民的權益,建議合安以「無限期」且「無報酬」方式管理宏福苑,並得悉現屆管委會不反對有關申請。法庭命令根據《建築物管理條例》31條,解散宏福苑業主立案法團的管理委員會,並委任合安作管理人,不設期限,合安需每月向民青局提交報告及匯報工作進度。

申請人為民政及青年事務局長,答辯人共15人,包括宏福苑業主立案法團及14名現屆法團成員。答辯人均無出席聆訊,獲法庭批准毋須到庭;民青局由資深大律師呂世杰代表,指答辯人不反對局方的申請,而政府知悉有關申請引來社會揣測,局方重申現在是眾志成城處理宏福苑事件的關鍵時期,不容任何人士以陰謀論等作無理指控。

局方在庭上提出多項支持合安出任管理人的理據,包括合安具有管理物業的資格、現屆法團由居民以自願方式組成,無力承擔處理宏福苑事件,須交由具備法律、財務及工程人士的協調及有結構下管理,以及當局仍在調查事件的法律責任,不能排除法團有可能承擔個人責任或法律後果,在不明朗因素下法團的公正與合適性存疑。

局方代表透露,龔如心慈善管理有限公司會就合安出任管理人,捐款1000萬元用於外聘專業人士、支付營運開支及購買公司保險。局方代表另指,由於難以評估合安需出任答理人至何時,故建議法庭委任合安以無限期形式出任管理人,合安承諾每月向當局及法庭提交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