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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聯代理向嘉誠地產賣放盤客資料 罪成候判 (14:39)
嘉誠地產兩名董事涉以3.2萬元購入美聯「放盤客」資料,該兩名嘉誠董事及一名美聯代理因而遭廉署起訴。兩名嘉誠董事早前認罪,美聯代理則不認罪受審。裁判官今(31日)在沙田裁判法院就美聯代理的案件裁決時指,該代理曾頻繁地在內部資料庫翻查業主資料,亦有美聯客戶投訴收到嘉誠地產來電等,各事件「絕不能是巧合」,裁定美聯代理「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等罪成。3名被告還押至明年1月15日判刑,以待索取他們的背景報告。
本案3名被告依次為江家成(27歲,美聯代理)、唐稀爾(31歲,嘉誠董事兼股東)、周霆鋒(42歲,嘉誠董事兼股東)。唐稀爾和周霆鋒早前承認「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江家成則否認各一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及「有犯罪或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罪受審。
暫委裁判官李卓慧就江家成的案件裁決時提及,認罪被告唐稀爾早前以控方證人身分供稱,2022年初,唐及周霆鋒透過暱稱「B仔」的人達成協議,以月費6,500元「購買」屬商業機密的美聯的客戶資料;另一控方證人、被告上司黃錦瀚的證供則顯示,2022年9月中,黃察覺到江家成正在翻查美聯的樓盤資料,並把資料輸入WhatsApp,黃遂要求江解釋他的行為,當時江回應「Sorry,冇下次」,但未有回答有否收錢做事及是否第一次這樣做等提問。
李官分析,控方證人的證供清晰直接,在盤問下不受動搖,裁定他們為誠實可靠的證人。李官續指出,證供顯示,江家成於涉案時段頻繁地在美聯內部資料庫查閱業主資料,之後涉案WhatsApp群組便出現有關資料,群組的資料亦載有屬於江的美聯浮水印。此外,李官提到,曾有在美聯放盤的宏福苑及太湖花園業主投訴收到嘉誠來電。李官認為,各事件「絕不能是巧合」,終裁定江家成兩罪罪成。
被告江家成一方求情稱,江沒有刑事定罪紀錄,並希望法庭判刑時顧及今次事件有機會令他無法繼續擔任地產經紀。被告唐稀爾一方指出,貪腐案件一般會判即時監禁,但法庭可法外開恩,例如曾有一名涉及洗黑錢過百萬的被告也獲判緩刑。唐一方又指,唐在本案認罪及擔任污點證人,其證供獲法庭接納,認為唐可獲百分之四十一至四十二至刑期扣減,提出以社會服務令替代短期監禁,並重申唐受上司唆使犯案。
被告周霆鋒一方亦指,周受上司唆使犯案,並說案發時正值疫情,周希望「方便啲」接觸業主,最終犯案,又提到周最近跟妻子育有初生嬰兒,希望法庭先索取社服令報告再判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