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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俊恒:先易後難 實踐灣區復康政策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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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文章】中共二十屆四中全會為明年展開的「十五五」規劃定調,當中自然包括有關粵港澳大灣區發展的指導方向。「十五五」就大灣區發展提出建立統一市場、深化規則銜接、實現要素高效流動的重點原則。香港各政策領域未來也自然需要朝這個方向發展,相信雖非最核心的殘疾人士政策,亦不會例外。

事實上,香港殘疾者在深圳已可享有不少當地殘疾人士的優惠措施,例如免費乘搭公共交通工具,或以優惠票價進入旅遊景點等。據了解,為配合「十五五」規劃發展方向,不少大灣區城市正考慮為港澳殘疾者提供相似優惠安排。可以預期,香港殘疾人士在大灣區享有的優惠政策,將愈來愈多,涵蓋範圍也會愈來愈大。這就衍生一個問題,就是香港會否或是否需要配合這個發展方向,使本港殘疾者可更便利前往內地,甚至吸引更多內地殘疾人士來港活動?

居內地港人福利措施

仍未惠及香港殘疾者

現時特區政府已為長期定居內地的長者設立「廣東計劃」和「福建計劃」,讓他們身處內地亦可領取全額高齡津貼或長者生活津貼;亦把長者醫療券適用範圍擴展至合資格的大灣區醫療服務機構。這些措施無疑便利了長者返回內地養老,促進灣區於安老方面的融合。然而,這一切仍未惠及一眾香港殘疾者。

與長者相似,本港不少殘疾人士均面對資助宿位短缺、需長期輪候的問題;即使在港能夠覓得私院宿位,其服務質素往往令人擔憂。近年在不少香港復康界別專業人士積極協助推動下,內地的復康服務水平(包括院舍)已有一定提升,殘疾者於可見將來應可考慮北上定居;若能夠讓廣東計劃涵蓋傷殘津貼受助人,有機會吸引部分殘疾者移居灣區內地城市,配合中央的融合政策方向。

更重要的是,內地已訂立殘疾人士就業配額制度,以1.5%為規定指標,不少廣東省城市已有措施接納港澳殘疾者獲聘,可計算入就業配額的規定之內,為有意北上就業的殘疾者製造空間。若特區政府同意讓北上就業的殘疾者領取本港傷殘津貼,將有助粵港之間的殘疾者人才交流。

除了北上,吸引內地殘疾群體南下,也是於殘疾人士政策層面實踐灣區融合的重要舉措。作為先行先試的範疇,旅遊業應是最合適一環——近年隨着內地經濟發展,內地殘疾者來港旅遊漸成常態,而且內地殘疾人士若要赴港旅遊,通常會有同行者相伴,這將為本港旅遊業帶來更多人流。為此,特區政府和旅遊相關企業實在可考慮為內地及澳門殘疾者提供一定的優惠。

當然,香港社會不太可能承擔為澳門和內地合資格殘疾人士提供公共交通票價優惠,惟不同景點卻可考慮向持證殘疾者提供票價優惠。根據澳門和內地的殘疾人士登記制度,持證殘疾者不但按殘疾類別分類,其證件上更會註明其殘疾程度。服務提供者絕對可因應有關分類,自行安排優惠詳情,避免因提供優惠而帶來財政壓力。

舉個例:當局管理的博物館,可以向澳門和內地殘疾人士提供票價優惠;有為本地殘疾觀眾提供票價優惠的大型演出或文藝活動,也可考慮把優惠擴展至內地或澳門的持證殘疾者;甚至以遊客為主要客群的交通工具,如昂坪纜車、山頂纜車或假日的離島渡輪服務,亦可考慮為灣區的殘疾人士提供優惠。總之,殘疾群體及其同行者,也可以是促進大灣區消費市場融合的重要元素;向灣區殘疾遊客提供優惠,也是促進香港旅遊產業之舉。

當然,與殘疾人士相關的制度和法規方面的粵港澳融合,並非一朝一夕可以達至。如前所述,本港殘疾人士登記制度與內地和澳門有異,復康政策的制訂方向亦略有不同,加上香港過去已發展跟內地不同的無障礙環境建設、院舍服務、醫療服務、特殊教育及就業支援政策,香港此等獨特性,使粵港澳三地於制度和復康服務方面未必能夠在短期內完全融合。不過隨着三地復康界別加深交流、彼此借鑑,復康政策、制度和法規層面的灣區融合,仍有可能於未來實現。

於較小範疇先行先試 累積經驗

灣區融合乃粵港澳三地發展不可逆轉的發展趨勢,復康政策和服務的融合,長遠而言事在必行。但在實踐過程中,宜在較小範疇先行先試,以先易後難態度來探討,並配合更深層次合作,累積經驗,為更大程度的融合奠定基礎。筆者盼望粵港澳三地的殘疾人士,均能夠受惠於「十五五」規劃帶來的發展機遇。

作者是香港失明人協進會會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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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俊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