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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適應發展」 山西撤煙花爆竹禁令 全面禁放變「科學限放」 爆竹協會:回應節日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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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山西省政府宣布廢止124項行政規範性文件,其中備受關注的《山西省人民政府關於禁止生產、經營、儲存、運輸和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位列其中。這一決定標誌着自2020年8月17日起實施的為期5年的煙花爆竹全面禁令正式解除。消息傳出,包括山西在內的眾多內地網民反響熱烈,不少民眾直呼「年味要回來了」。中國煙花爆竹協會表示,山西省調整煙花爆竹全面禁放政策,是對群眾節日文化需求的回應,也體現了政府在公共管理中兼顧民生訴求與安全治理的科學理念。

綜合澎湃新聞、極目新聞等媒體報道,山西省政府前天發布《山西省人民政府關於宣布廢止124件行政規範性文件的決定》,宣布廢止的行政規範文件目錄包含《山西省人民政府關於禁止生產、經營、儲存、運輸和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2020年8月17日)》。

文件提到,經清理,省政府決定對制定依據已發生重大變化、主要內容已被新的法律法規規章或上級文件所涵蓋、調整對象已消失、工作任務已完成或內容已不適應經濟社會發展的124件行政規範性文件宣布廢止。凡列入本決定附件廢止目錄的行政規範性文件,自本決定印發之日起停止執行,不再作為行政管理的依據。

山西官方上周曾表示,關於前述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自12月16日起停止執行,不再作為行政管理依據。此舉意味着山西省煙花爆竹管理從全面禁放模式,正式轉為科學限放管理模式。

山西5年前禁運輸民間燃放

此前, 山西省曾在2020年10月1日起,在省行政區域內禁止生產、經營、儲存、運輸(除省外途經合法車輛外)和非法燃放煙花爆竹。但如因重大節假日、重要活動等原因,確需舉辦焰火晚會以及其他大型專業化焰火燃放活動的,經縣級以上政府同意,由公安機關辦理道路運輸和燃放許可證照後,在指定的時間、地點,由專業燃放單位燃放,公安機關進行監督。

對於山西取消禁放禁令,不少網民直呼:「年味要回來了」「又找回了節日氛圍」「尊重傳統」。在山西太原,不少煙花爆竹銷售商表示,雖然現在距離農曆新年還有段時間,但購買煙花的消費者也不少。

廢一刀切後未有後續指示

或需下級政府出台細則

太原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員則表示,廢止前述《通告》後,該如何對煙花爆竹的燃放等進行管理,目前還未收到其他政策性文件。有分析指,此次山西廢止的是全省一刀切的規定,省政府把管理權力下放給了各市、各縣,未來該如何燃放煙花爆竹,可能需下級政府出台細則。

中國煙花爆竹協會對此在官方微信公眾號刊文稱,通過明確限放時段、區域及安全管理要求,既能保留節日氛圍、傳承民俗文化,又能有效管控煙花爆竹安全風險;協會將積極支持和協助山西調整煙花爆竹燃放政策的相關工作實施,助力科學精準施策,推動行業健康有序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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