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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文署公布非遺代表作名錄項目傳承人認定機制 料明年公布首批名單 (1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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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文署今(18日)公布非遺代表作名錄項目傳承人的認定機制和準則,將於明年1月6日至3月2日接受申請,料明年內公布第一批傳承人名單。申請者當日可在非遺辦事處網站下載申請表格,並連同相關證明文件,親身遞交至香港非遺中心。

本港非遺代表作名錄現共有24個項目。特首李家超在去年《施政報告》中提出制訂非遺代表作名錄傳承人的認定機制和準則,以推動非遺保護和傳承工作。非遺辦事處參照國家、廣東省、澳門等相關制度,並顧及香港非遺傳承的需要制定機制及準則,傳承人的責任為開展相關項目的傳承活動、培養後繼人才、妥善保存相關實物、進行研究、參與宣傳或教育推廣等

康文署指,申請者須為香港永久性居民,要提交傳承譜系或師承脈絡、學習與實踐經歷;所掌握的項目知識和核心技藝及成果的資料,以及相關的證明文件。評審準則包括技藝精湛熟練與否,經驗累積須20年以上;在項目所在領域具代表性和影響力、在傳承中有重要作用,並要積極培養後繼人才及開展傳承活動。以及「愛國敬業、遵紀守法和德藝雙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