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刊
周日話題:把風險留在平台,把能力交還孩子
【明報專訊】當我們談論青少年的社交媒體使用時,說的是一代人成長的節奏與心跳。在學校操場、在巴士上、在家中飯桌旁,熒幕把世界帶到他們掌心,也把風險帶到他們日常。最近澳洲的新法例有沒有推動香港社會認真詰問:我們要走哪一條路?
澳洲採用未滿16歲不可擁有社交帳戶的硬性規定,由政府監管機構要求網絡平台做年齡檢查,不合規可被重罰。於是,責任放了在平台,而不是家長或孩子身上。再者,政府道高一尺,「壞」孩子「魔高一丈」,政府和平台算不算是摸着石子過河?
新加坡公開表示正在研究硬性禁令;在此期間,先要求平台加強兒童安全設定與家長工具。英國與歐盟不做「一刀切」,而是風險為本——據英國的《線上安全法》,如果某些功能更容易讓孩子遇到有害內容(例如推薦演算法、陌生人私訊、夜間推播),就要求平台在這些地方加裝安全設計;歐盟《數位服務法》的未成年人指引要求適當而相稱的保護,並用低資料非歧視的年齡方法分流。美國國會則正在討論一條針對兒童網絡安全的法案,方向也是平台要改善設計、提供家長工具、公開透明度等,但同時也提醒不能犧牲言論自由與收集過多私隱。澳洲之舉勇字當頭,但是不是有勇有謀才是王道?
也值得注意場域規管:法國自2018年起,幼小與初中一般不讓學生在校內課外時間使用手機(教學或身障例外)。它不是刑事處罰,而是清楚的校內規範——場域單一、目標明確、教師易執行,減輕小息時分心與校園霸凌的可能。2026年1月起新加坡教育部索性規定,不管是課上還是課外,中學生在校期間一律處於無智能手機狀態——其實是學習2025年法國的「Portable en pause」,檢討說對學習專注與校園氣氛有正面效果。
韓國自2011年起試行「凌晨不得玩線上遊戲」,目標是讓孩子有足夠睡眠;但孩子改玩不受限制的手機遊戲,或用家長身分登入,效果有限,也被批評管制過嚴,終在2021年廢止。
不一定要技術專才,很多網絡使用者都會對這些禁令提出疑慮。在技術與執行上,就算立法,孩子仍可能借用家長帳戶、用VPN或在不需登入的頁面瀏覽內容;臉部估測在臨界年齡段也會有誤差。所以,「沒有帳戶」不等於「沒有暴露」。
平台需有安全設計
在權利與空間的考慮上,全面封禁會切斷孩子在網上尋求資訊與同儕支持的渠道,尤其是遭受霸凌、身處偏遠地區或邊緣群體的孩子,社交媒體往往是開墾身分認同的重要管道;我們要思考怎樣在保護與表達自由之間取得平衡,避免把他們推向更深的孤立與焦慮。
成年人比較在乎的也許是「誰來承擔」的問題:如果只靠家長和學校,往往力不從心;更有效的做法是要求平台在最容易出問題的地方先行降低風險,例如關閉陌生人私訊、夜間推播,或提供非個人化的內容排序嗎?年齡方法、家長儀表板、透明度報告等,都需要平台投資與第三方合作;政府亦要建立申訴與獨立測試機制,確保措施不只是漂亮口號。這就牽涉到成本與信任。
在澳洲,調查顯示8至12歲約八成、13至15歲約九成半的孩子都有社交帳戶或使用社交平台;英國監管機構亦透露有孩子在8歲就接觸到成人內容,而約16%的青少年在過去4星期曾看到關於身體污名或飲食失調的內容。這些數字提醒我們,風險不在於「是否上網」,而在於「怎樣被平台推送、誰能私訊、什麼時候彈通知」。讓平台先做功課是比較合理的第一步:把推薦演算法、陌生人私訊、夜間推播、連續打卡等黏着設計、未成年預設私密帳戶等,列入必須的安全設計;要求平台每年交出透明報告,並接受獨立測試。
學校應當安心場域
然後,也應該把校園變成安心場域:訂出清楚的「課間與操場設備規範」,把教師要做的事說明白——這是教育行政,不是刑事處罰。
根本的,自然是提升孩子與家長的能力,把演算法素養、事實查核、私隱與同儕壓力納入常規課程與家長教育(香港新修的小學人文科正在為此而努力);建立校外社區與心理支援,讓需要幫助的孩子不必靠偷偷摸摸使用來「求生」。
至於技術門檻與私隱原則,即便不全面封禁,仍可在高風險內容或功能上,要求使用更可靠的年齡方法;同時要堅持「少資料、可解釋、不可歧視」原則,避免把孩子推向更危險的陰影角落,向地下化轉移(極端主義、秘密論壇)。
數位社會學提醒大家,平台並非中立管道,而是以推薦、預設允許陌生人私訊、可視性與互動設計去塑造行為的制度性行動者,影響與規範着使用者的行為。我們關注的是把「風險」從內容轉回到設計與預設配置(帳戶公開、開啟推薦演算法);因此,政策應要求平台承擔設計義務,例如對未成年者進行降低風險的推薦,或提供非行為資料的排序選項,以及陌生訊息阻隔。貝克(Ulrich Beck)的風險社會理論提醒大家,治理對象其實是「製造風險的制度與技術結構」。
諾貝爾獎得主阿瑪蒂亞‧森(Amartya Sen)與納斯鮑姆(Martha Nussbaum)的「能力方法」則要求政策不僅避免傷害,更要增進青少年在資訊、社群與表達上的「真實能力」。因此,「減風險+增能力」比單一封禁更能提升公共福祉。布朗芬布倫納(Urie Bronfenbrenner)指出,家庭、學校、社區與制度交織成多層次生態;校園規範是微系統治理,平台義務屬外部系統約束,素養與心理健康則作用於個體與人際層。多軌並進,才符合青少年真實生活世界。
增進青少年能力
數位公民不等於上網成癮,而是具備批判性、互惠規範與參與能力。筆者身邊不少積極參與氣候公義運動的年輕人,都以社交媒體為公民活動的主要陣地。以政策強化健康的公共領域(安全社群、反霸凌機制、透明推薦)比切斷公共連結更能護持民主生活。
我們當然希望孩子少受傷害、學會節制;但更希望他們在公共世界裏學會說話、彼此照顧、敢於求助。香港不必在全面封禁與放任自流之間陷入二選一;我們可以用有溫度的治理——讓平台負起設計責任、讓學校成為安心場域、讓家庭與社區成為支持網絡。當下一次孩子伸手拿起手機,也能拿到安全、理解與向善的力量。
文˙羅金義(香港教育大學社會科學與政策研究學系副教授)
編輯˙林曉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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