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荃灣中心強制驗樓 申延期聘顧問獲批
【明報專訊】荃灣中心第二期多名業主稱自宏福苑大火後對屋苑強制驗樓及可能需大維修感擔憂,要求法團主席李洪波去信屋宇署及市建局申請暫緩執行法定通知及延長樓宇更新大行動2.0限期。李向本報表示上周二(16日)去信及提出上述請求,冀14日內獲回覆。市建局回覆查詢時未正面回應是否批准法團最新要求,但透露曾於11月29日接獲法團要求延長委聘工程顧問期限,並已批准由12月10日延至明年2月10日。
申暫緩法定通知 業主冀候宏福調查
屋宇署則回覆稱,會向法團了解情况,若法團就遵辦通知遇到實際困難而需較長時間處理,將按情况酌情考慮延期;倘法團在遵辦通知遇上技術困難,亦按情况提供協助。
屋署:按情况酌情考慮
荃灣中心第二期今年接獲強制驗樓法定通知,經「招標妥」招聘工程顧問,法團委員12月選擇其中一間投標公司,要求業主6日內交回問卷回答是否同意聘用,遭業主批評諮詢倉促,法團遂於12月13日舉行工程顧問簡介會,會上多名業主引述宏福苑大火反對現時招聘工程顧問。
居民黃先生表示,業主提出六大原因,冀相關部門或機構在獨立委員會查出火災結果及有改善建議前暫緩執行法定通知。黃說,原因包括宏福苑火災揭示大維修潛在圍標爭議、盼法團驗樓及維修時可採獨立委員會改善建議、業界尚未掌握屋宇署的建築物料最新工作指引。他亦稱荃灣中心早於2001至2002年大維修,無法理解強制驗樓有何迫切。
被問到法團是否因宏福苑大火申請延長委聘工程顧問期限,李洪波否認,僅希望有更多時間聘請顧問公司;而上周則是按業主意向去信屋宇署及市建局,希望獲准暫緩法定通知及計劃約一年。
另外,黃先生不滿為何法團先選定一間顧問,再以問卷形式問業主是否同意該選項,而非召開業主大會議決,批評欠透明。李洪波澄清,法團委員是向業主「推薦」哪間工程顧問公司,並就此徵詢業主意願;又透露已擱置委聘工程顧問公司的工作。
民政事務總署未有正面回應上述做法是否合規,引述《2024年建築物管理(修訂)條例》稱,例如採購價值超過或相當可能超過20萬元,管委會須向最少5名潛在供應商發出招標承投,並獲管委會決議。
市建局稱,即使委聘服務合約價值未超出法例列明的款額而不需由業主大會通過,為保持招標過程透明及公開,建議法團召開業主大會,讓業主投票揀選大廈服務供應者。
明報記者 蔡穎琳
(宏福苑大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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