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nect with us

港聞

WSJ案拗勞資電郵呈堂否 鄭嘉如料周一作供

發佈於

【明報專訊】記協主席鄭嘉如去年7月遭道瓊斯公司旗下《華爾街日報》(WSJ)以「職位重組」為由解僱,後向法庭申請私人檢控公司兩項與阻止或阻嚇僱員行使參與職工會活動權利的相關控罪。案件昨在東區裁判法院續審,控方認為不應呈堂鄭與前僱主之間的一連串電郵紀錄,並稱她早在記者會闡明立場,她為尋求公義而展開司法程序。案件下周一續審,屆時法庭就相關爭議作命令後,預料鄭開始作供。

辯:顯曾求和解金 控:早言非止為錢

鄭嘉如昨有到庭,由資深大律師祁志、大律師馬亞山等代表;被告Dow Jones Publishing Co. (Asia)Inc.由資深大律師蔡一鳴代表。辯方日前申請呈堂鄭嘉如與《華爾街日報》的一連串電郵紀錄,相關電郵反映鄭曾要求前僱主支付和解金,否則訴諸法庭。

控方質疑有關申請,昨陳辭稱,鄭嘉如去年11月召開記者會聲稱前僱主的行為涉及刑事罪行,報案非止為金錢。控方表示,案件重點是前僱主先觸犯法律,鄭為尋求公義而展開司法程序,鄭亦提供不同和解方案。至於她多次寄電郵促請勞工處跟從其投訴,因投訴個案設時間限制。主任裁判官張志偉聽罷陳辭後,稱下周一就能否呈堂相關電郵紀錄作命令。

【案件編號:ESS 35334-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