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nect with us

港聞

指被炒記協主席涉濫用程序 WSJ方申永擱私人檢控聆訊

發佈於

【明報專訊】香港記者協會主席鄭嘉如去年7月遭道瓊斯公司旗下《華爾街日報》(WSJ)以「職位重組」為由解僱,她其後向法庭申請私人檢控公司兩項與阻止或阻嚇僱員行使參與職工會活動權利的相關控罪。案件昨日在東區裁判法院開審,辯方申請永久擱置聆訊,理由是鄭有濫用程序之嫌,並要求呈堂鄭被解僱後發出的電郵信息,指她一方面要求公司支付她300萬元和解金,另一方面向勞工處投訴,要求處方檢控僱主。

鄭嘉如昨有到庭,由資深大律師祁志、大律師馬亞山等代表;被告Dow Jones Publishing Co. (Asia)Inc.由資深大律師蔡一鳴代表。據控辯雙方初步承認的事實指出,鄭於2021年加入記協執行委員會。鄭與被告的僱員合約自2022年3月開始,直至2024年7月,被告通知鄭終止其僱員合約。

辯方:鄭索300萬和解金 同時向勞處投訴

辯方昨申請永久擱置聆訊。主任裁判官張志偉認為有關申請可留待完成控方案情後,辯方再陳辭時申請。辯方另要求呈堂鄭被解僱後發出的一系列電郵,顯示鄭於去年9月至11月先後向公司寄電郵,要求向她支付300萬元和解金,又自稱願與公司調解,後來她提出另外方案,即讓她復職及提供正式道歉信。

辯方指出,鄭向公司要求的300萬元和解金額,相當於她按照僱員合約下4年薪金總和;惟同一時段,鄭又向勞工處投訴,要求處方檢控公司,並試圖循勞資審裁處索賠,另鄭亦曾在記者會公開聲明事件與金錢無關。

辯方認為有關情况顯示鄭有濫用程序之嫌,惟控方爭議相關電郵能否呈堂。辯方認為有關電郵內容與本案存在關聯,可適用於刑事審訊程序。控方反對有關申請。張官將案件押後至今日,以待控方陳辭。

【案件編號:ESS 35334-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