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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藥規管擬收緊 防「加料」避註冊 涵蓋標榜含中藥產品 政府:煲湯膳食用不影響
【明報專訊】政府昨日公布《中醫藥發展藍圖》,當中提出擬於下屆立法會啟動《中醫藥條例》修例,修訂中成藥定義例如成分及名稱。衛生署助理署長(中醫藥)方浩澄表示,現行中成藥所有成分均為中藥材才受註冊制度規管,但市場有產品透過加入非中成藥規避管制,修例後產品只要含有或聲稱含有藥用中藥材,就必須註冊為中成藥。方說,修例並非希望消滅所有健康食品市場,但強調「仿冒中成藥」及「偽中成藥」產品普遍,令市民混淆,修例刻不容緩。
消委11個月接66投訴
消委會昨日回覆本報查詢稱,多年來一直關注仿冒中成藥和偽非中成藥產品問題,今年截至11月接獲66宗與「懷疑偽冒/影射中成藥」相關投訴個案,在可跟進並已完結的33宗投訴中,23宗成功解決,28宗因缺乏收據等交易憑據未能跟進,整體調停成功率近70%。
現時「所有成分」為藥材方須註冊
現時《中醫藥條例》列明,所有符合中成藥定義產品必須經過香港中醫藥管理委員會註冊才可出售。申訴專員公署2018年發表調查報告指出,逾八成中成藥產品未有正式註冊,註冊制度有漏洞。上屆政府曾表示正檢討中成藥定義,無疾而終。方浩澄昨於記者會表示,2018年曾草擬相關修例文本,亦已諮詢業界,但受新冠疫情影響令修例延後,目前重啟,擬於下屆立法會啟動修例程序。
方浩澄續稱,現時當業界加入小量非中藥材成分,即可界定為非中成藥(即仿冒中成藥),亦有人將產品改名令其與中成藥類似,而成分實非中成藥(即偽中成藥)。今次修訂中成藥定義包括成分和名稱,修例後只要「含有或聲稱含有藥用中藥材」,已會納入定義,包括擬循《條例》附表規定產品聲稱,「只要見到個名就必須要註冊,唔可以話無成分係由中藥材造成,就唔需要註冊」。
方補充,修例只將藥用中藥材納入規定,日常煲湯、膳食使用藥材不受影響。至於屬「國家保密配方」的中藥因涉國家安全,署方註冊上會有機制處理,保密方面已加強工夫。
他又說,目前沒有無註冊中成藥產品的統計數據,但相關情况普遍,修例刻不容緩,對於市民則分別不大,只需認清所購產品是在中醫藥管理委員會註冊。他稱,中醫界及中藥業界對需要規管烈性中藥有共識,修例不是希望消滅健康食品市場,惟業界如想走中醫藥路應「好好註冊」,若想走食物規管制度,就不可再以類似中藥食品方式售賣產品。
《藍圖》亦提出善用中醫藥檢測中心以建立中藥標準、推動《港標》建立國際中藥材質素評價標準等。方浩澄指出,由於目前中外中藥註冊標準不同,內地及香港中成藥走出國際很困難,只能透過食物形式上市,令中成藥於海外無法建立優勢,希望本港能建立協調中外的標準,讓本港及內地中成藥「走出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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