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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管理公司主管放產假後被削花紅 向平機會投訴後被炒 入稟向前僱主索償逾158.8萬 (17:54)
一名資產管理公司的合規部主管在放產假後,發現公司涉大幅削減她的酌情花紅,並在她向平機會提出懷孕歧視投訴後解僱她。她今日(16日)透過平機會入稟區域法院,指前僱主違反《性別歧視條例》,要求法院下令公司向她發出內容經雙方同意的推薦信或工作證明信,以及向她支付情感損害以及收入損失等共逾156.8萬元。
申索人為曾思穎,答辯人為中國東方資產管理(國際)控股有限公司。入稟狀指,申索人於2016年5月9日至2023年10月24日受僱於該公司,最後職位是合規部主管。她於2022年6月13日至9月18日放產假,再放年假和婚假,約於同年10月17日復工。
入稟狀續稱,公司財務總監叶先生於2023年7月告訴申索人指,她的2022年度酌情花紅可能會因為她放產假而有更大的百分比跌幅。其後糧單顯示,她收到的2022年度酌情花紅為23.7萬元,惟她的2021年度酌情花紅為63.2萬元,跌幅約為62.5%。該跌幅遠比其下屬的26.28%跌幅為高,也比香港地區其他中後台部門主管的20%至30%跌幅為高,更是2019年度至2022年度香港地區中後台部門主管中最大的跌幅。
申索人於2023年9月11日向平機會提出懷孕歧視投訴,其後通知公司,惟她於同年10月24日被解僱。她相信投訴與她被解僱的原因有關,遂再向平機會提出「使人受害歧視投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