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
狄志遠:沒有制衡的行政主導 必然變成行政霸道
【明報文章】新一屆立法會議員已經產生,90位議員全部經選舉產生,分別代表不同地區和不同界別。在「愛國者治港」的新時代,議員如何平衡配合政府與監察政府的關係,關係到香港政治體制能否健康運作。
立法會議員存在的核心意義,就是作為民意代表。90位議員分別代表不同地區和不同界別的利益,首要職責是向政府反映及爭取市民訴求。市民選出議員,是希望有人能在立法會為他們發聲,把基層的困難、中產的憂慮、不同行業的需求,有效地傳達給政府。愛國愛港與代表民意並不矛盾,真正愛國愛港的議員,更應該忠實反映民意,幫助政府了解市民真實想法。
配合與監察並非對立
香港實行「行政主導」政治體制,但《基本法》同時列明,行政與立法機關是「互相制衡及互相配合」的關係。行政主導不能變成行政霸道,缺乏制衡的權力必然導致濫用。即使是出於善意的政府,如果無有效監察,也容易在不知不覺走向封閉和傲慢,逐漸脫離群眾。立法機關的制衡功能是確保政府不會自把自為的必要機制。
透過立法會審議和辯論,往往能發現政府方案漏洞,提出改進建議,最終讓政策更完善、更貼近民意。這不是對抗,而是完善。
近年有關方面強調立法會要支持政府,強調行政立法「無縫配合」。在愛國者治港的原則下,議員配合政府施政理所當然。但這不意味着議員不能批評政府、不能提出質疑。配合與監察並非對立,而是相輔相成。
議員如果只會說「是」,從不提出問題和建議,這種配合是表面的、虛假的。當政策出現問題時,這種「配合」反而會害了政府。相反,議員認真審議、仔細詢問、提出修訂建議,雖然過程中可能有爭論,但最終達成的共識才是穩固的。
政府制定政策時,難免有盲點和不足。官員雖專業,但也容易陷入「專家視角」而忽略市民的實際感受。議員作為民意代表,能夠提供不同角度的觀察,幫助政府及早發現問題。
政府施政必須以民為本,關鍵在於能否聽到市民的真實聲音,包括批評和不滿。如果沒有外部反饋,政府很容易活在自己的邏輯裏,以為自己做得很好,實際上卻與民意漸行漸遠。立法會議員有責任把市民的真實想法——包括對政府的不滿和批評——如實反映給政府。
一個成熟的政府應該有雅量接受建設性的批評和質疑。如果政府把批評意見等同於不友善,那就反映了政府缺乏足夠的政治胸襟。當權者若聽不進批評,不知不覺就會變得自以為是。
市民對新一屆立法會有明確期望,期望議員能真正反映民意,實事求是地監察政府運作。這要求議員保持與市民的密切聯繫,要經常落區,聆聽基層聲音;要主動接觸不同界別,了解各方訴求。只有真正了解民情民意,才能在立法會上有的放矢。
議員不能只是民意的傳聲筒,而應該在充分了解民意的基礎上,運用專業知識和政治智慧,提出建設性方案。在質詢時段,要敢於提出尖銳但合理的問題。在財務委員會,要仔細審查每項開支。在法案委員會,要逐條審議,提出修訂建議。
在愛國者治港的新時代,議員愛國愛港的最好體現,就是忠實履行憲制責任,做好民意代表,確保政府施政真正以民為本。配合與監察並非對立,而是相輔相成。市民期望的是一個有活力、有監察能力、能為民發聲的立法會。新一屆議員唯有堅守民意代表的本質定位,在制衡與配合之間找到平衡,實事求是地履行職責,才能不負市民所託。
作者是新思維主席、立法會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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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狄志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