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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緻茵:改革不能停留在譴責「害群之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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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文章】立法會醫療衛生界議員林哲玄日前一句「建造業爛透了」,算是議員近年少有的強烈批評之一;這番話聽起來雖刺耳,但業界卻又難以完全反駁:從私人屋苑維修、醫院擴建,到基建工程,揭示問題層出不窮。

香港向來以高效和嚴謹見稱,近年在建築工程領域卻屢屢失守。「建造業爛透了」的說法,背後所指向的,相信是行業的「結構性與系統性」問題。與林哲玄議員想法相近的人,不會輕易就被「建築行業很專業」、「只有少數害群之馬」所說服。在行政主導強化的環境下,政府面對批評時往往流露出辯解心態;惟在大型災難發生後,官員或需至少承諾,無論是獨立委員會或政府內部調查,都必會深入檢視導致火災的「行業結構性與系統性」問題?

與此同時,香港正展開一系列大規模基建、發展與房屋項目,「提速、提效、提量」成為政府的重要施政口號。為降低成本,部分既有的工程標準或將被重新檢視與調整。這種做法固然能回應發展壓力,但同時也帶來疑問——在要同時兼顧速度與安全下,局方該如何讓市民相信新標準不會以質量為代價,改變標準亦不代表放寬底線?

為何不止有「害群之馬」?

在「建造業爛透了」的指控中,「圍標」是其中一個被林哲玄議員引用的例子。他指圍標「由中學聽到𠵱家」,問題已持續多年。事實上,圍標是各黨派區議員和立法會議員長年關注的議題,各區時有聽聞,問題深入民心。早於2024年7月,宏福苑已曾出現在家傳戶曉的節目《東張西望》之中,當時的報道指大批小業主不滿屋苑高達3.3億「天價維修」,怒轟法團「黑箱作業」;誰也沒想到小業主投訴一年多,仍無法阻止悲劇發生。

誠然,官方亦深知圍標非單一事件。廉政專員胡英明在本年首屆的樓宇管理高峰論壇中的致辭就提及,廉署接獲的私人貪污投訴中,樓宇管理佔了很大比例。他提到,截至2023年底,全港六成私人大廈達30年樓齡,需按法例做大維修,未來更有多近8000棟要維修,有需要教育大眾相關知識,而其中一項重點講解的資訊,就是如何預防圍標。假如圍標問題非長期存在,政府又何須以跨部門形式,讓法團、區議員等增加專業知識,避免誤墮圍標、貪污陷阱?

有記者問到是否同意林哲玄議員指建造業「爛到不能再爛」,甯漢豪局長稱文件造假各行各業皆有發生,認為業界有「害群之馬」,但不能同意「爛透」說法,稱不能「一竹篙打一船人」。若造假、圍標僅是個別「害群之馬」所為,為何現象卻能長年存在而未見根治?問題關鍵從來不在於業界「是否」有害群之馬,而在於制度本身如何防止這些人長期存在。建造業「爛到不能再爛」說法可能誇張,惟以「各行各業都曾出現造假」回應,恐怕令大眾難以接受。及後,候任工程界議員卜國明亦坦言社會需要「下重藥」,從源頭剷除圍標問題。

潛在利益衝突

就業內潛在的系統性不良行為,火災後被捕的「宏業建築工程有限公司」負責人黃忠基,既是宏業的授權簽署人,同時又擔任房屋署外聘合約測量師,身分重疊,可能存在利益衝突。據報,大火發生兩日後,黃氏即被外判商解僱,但對其是否有申報外間工作及可能構成利益衝突,署方僅稱其職務屬公屋保養,與居屋維修無關,未作正面回應。這種含糊態度難免引起疑慮:黃氏是否曾利用房署職務或人脈,為宏業爭取維修項目?更令人關注的是,若此類情况並非個別事件,是否反映制度監管的漏洞?既然房署承認黃氏的聘任由署方人員負責面試與甄選,當局或須徹查現行招聘及申報機制,檢討防止實際、觀感及潛在利益衝突的制度缺口,重建公眾對公共工程監管的信心。

系統性研究與監察的必要

另一潛在的系統性問題,是市場需求失衡所造成的議價力不對等。自「強制驗樓計劃」推行以來,屋宇署每年都會選取約2000幢樓宇發出「強制驗樓令」,令市場短時間內出現大量維修工程需求。由於截至2023年,全港約64%私人大廈樓齡超過30年,大維修工程幾乎成為一個持續存在、需求不絕的市場。

有學者分析涵蓋223個屋苑、約3000宗招標案例後發現,「強制驗樓令」實施前後的招標價格確實出現了明顯變化。在控制屋苑規模等因素後,計劃實施後的平均每戶維修標價比以前高出約40%。他指問題的根源在於「強制性」本身削弱了業主的議價能力。此外,該研究亦揭示,市場中有4間主要承辦商在投標中出現頻率極高,其報價之間呈現高度相關性——當其中一間報價上升,其他公司亦會跟隨上升;當其報價下降,其他公司也同樣下降。這種現象在2012年後更為明顯,顯示市場競爭欠缺彈性,懷疑存在合謀定價行為。

此研究雖是在宏福苑火災前進行,惟數據有很強的參考價值。這類系統性的分析理應由政府負責,作為政策實施後的監察與評估依據,而不應只由民間自行蒐集數據並負擔研究成本。既然問題已浮現,局方或未來的獨立調查,有必要基於實證與數據,作出有根據的政策回應與改革。

火災後,局方公布外牆棚網抽樣檢測的新要求,實施3項措施,並承認過往偏重事後追究,忽略事前防範。然而,除棚網外,其他臨時建築構件的標準亦應同步檢視與提升。猶記得本年初,甯漢豪局長提出為降低本港建築成本,政府將簡化工程審批程序,並檢討多年未更新的設計及用料標準。她指出,現行制度過度依循英國及歐盟規範,往後應參考內地及其他地區的做法,善用新材料與技術提高效率與彈性。她曾強調,隨着技術進步,即使樁柱較薄短亦具足夠承載力,若不檢視可能過高的既有標準,反會令成本上升。

哪些標準要收緊,哪些放寬?

如今火災揭示制度漏洞,政府必須明確界定哪些安全標準需收緊、哪些程序可簡化,並公開科學依據,確保改革不以犧牲安全為代價。火災後的系統性改革,不止是建造業界的改革,也應是整個監管制度與施政模式的改革。只有展現出大刀闊斧改革的決心,並以誠意、耐性與透明度爭取民心,官員方能恢復公眾對建築安全與監管制度的信心。

作者是公共政策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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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緻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