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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下屬證供指黎奠定編採 國安法前後持續攻擊中共 官:《蘋果》高層認同黎,並參與其中
【明報專訊】《蘋果日報》牽涉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及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兩罪,法官接納時任《蘋果》高層證供,認同黎智英於編採事宜鞠躬盡瘁,猶如《蘋果》「舵手」,其觀點奠定《蘋果》編採政策,並在《港區國安法》實施前後持續利用《蘋果》作平台攻擊特區政府和中共,而《蘋果》高層認同黎的立場,且願意參與其中。法官強調,黎非因政治觀點受審,他有權抱持任何觀點,但若故意以違法方式將想法付諸實行,「那麼便完全是另一回事」。
非因政治觀點受審 付諸實行另論
案中其中一個爭議為黎智英的政治觀點和立場多大程度影響《蘋果》編採事宜。法官強調,黎非因政治觀點受審,但為了解黎意圖,法庭有需要了解其政治立場,以及他是否決心透過《蘋果》達成理念。
辯質疑張劍虹證供不一 官:沒大分歧
時任《蘋果》社長張劍虹為首名作供證人,判辭引述張稱,《蘋果》編採政策由黎智英制定,他是舵手,會在「飯盒會」分享政治觀點,例如反修例運動初期的2019年7月,黎訪美後在會上表示支持《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辯方審訊時多次質疑張的證供前後不一和誇大其辭,張2021年向高院申請保釋時在誓章稱《蘋果》嚴守編採自主,庭上卻解釋一眾高層負責執行黎的指示,只為換取輕判。法官認為張的誓章和庭上說法沒重大分歧,接納他是誠實可靠證人。
判辭續稱,時任《蘋果》副社長陳沛敏供稱黎的意見往往「一錘定音」,是作風強勢的老闆,有最終話語權,同事基本都會執行他的意見,如2019年7月衝擊立法會事件,黎指示要集中報道年輕人心聲,她難置之不理。陳亦曾表達不認同在國安法將實施之際以《蘋果》名義發起「一人一信救香港」行動,但黎希望藉此引起美國注意以阻止國安法。
指辯方未指控陳沛敏楊清奇杜撰證供 接納可靠
時任《蘋果》主筆楊清奇則稱,《蘋果》是「鳥籠自主」,編採人員雖享有自由,但不能超出框架,他會憑黎的專欄文章得知其想法,例如對制裁的支持態度,並撰寫立場相符的文章。判辭提到,雖然辯方不同意楊清奇的部分供辭,但無指控他與陳沛敏杜撰證供;至於案中獲豁免起訴的時任營運總裁周達權,辯方同樣沒攻擊其可信度,法官接納三人誠實可靠。
黎稱尋制裁屬國安法前 官:還押仍着續營運
黎智英則供稱甚少給予編採指示,而即使他曾尋求制裁、封鎖或其他敵對行動,亦只限於國安法生效前,辯方主張黎與控方證人沒協議發布煽動刊物,黎亦沒指示員工在立法後繼續做違法事。法官稱不接納黎的證供,舉例張劍虹曾表達認為黎訪談節目Live Chat with Jimmy Lai的嘉賓「太敏感」,但黎堅持;即使黎2020年底還押,仍着張如常營運《蘋果》。
Live Chat間接提敵對行動 顯仍隱晦行事
另一方面,法官稱黎在國安法後的立場也可透過專欄文章、Live Chat節目、Twitter帖文等反映,他並非單純預測制裁會發生,而是有意圖繼續尋求敵對行動;Live Chat節目2020年7月首播,黎曾談及支持美國對中國實施科技禁運,又描繪中國是「世界的敵人」,均屬案中間接提出敵對行動的例子。法官認為這顯示黎的激烈言辭雖收斂,但仍以較隱晦方式繼續其行動,在國安法後的調整僅是形式而非實際上的調整。
就控方依賴的涉案161則刊物,法官稱仔細審視後認為刊物對中共和特區政府存在敵意和偏見,如稱國家主席習近平為「習帝」,警察為「黑警」,與黎觀點一致。法官總結,黎智英一直以來利用《蘋果》為平台宣揚其政治理念(見表),《蘋果》高層認同黎的立場,不僅對黎行動知情,且願意參與其中,並在國安法後延續犯罪協議,裁定黎智英兩項與《蘋果》相關的罪名成立。
明報記者
(黎智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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