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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局元旦起新收費 專科門診藥貴逾4倍 設「第二層安全網」全年收費萬元封頂 毋須經濟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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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醫管局公營醫療服務新藥物收費明年元旦起實施,專科門診藥費將增逾4倍。醫管局總行政經理(庫務、保險及收入管理)翁美玉昨表示,為防藥費加價添病人財務負擔,將在醫療費用減免機制外設1萬元全年收費上限,市民可通過「HA Go」和醫院繳費處申請,料有7萬人受惠。

最多可獲24星期藥量 或一次過全配發

醫管局明年元旦起開始收取家庭醫學門診(舊稱「普通科門診」)藥費,專科門診藥費增逾4倍(見表1),收費單位由16星期縮短至4星期,家庭醫學門診每種藥5元,專科門診每種藥由15元增至20元。醫管局總藥劑師崔俊明強調4星期只為收費單位,病人毋須每4星期往返醫院取藥,最多可獲派24個星期藥量,有需要亦會一次過配發所有藥物。

醫療費用減免機制外的「第二層安全網」設每年1萬元收費上限,市民只要接受合資格的醫療服務範圍,涵蓋住院、急症、專科門診、家庭醫學門診、公私營協作計劃等,毋須經濟審查便可透過「HA Go」或醫院繳費處申請。翁稱機制主要旨在減輕突發重病病人財務負擔。

新措施實施後,市民須自行到「HA Go」、「一站式電子服務站」或醫院繳費處查詢累計已繳費用,並在「HA Go」或醫院繳費處申請,被問到醫療費用減免可向醫務社工申請,為何醫療費上限卻不能,翁稱查詢和申請方法簡單,指病人有責任管理自己醫療支出,續解釋道措施動用公帑,當局冀幫到「真正有需要的人」,故交由市民自行按需要申請。

若累計超上限數倍 可獲豁免數年費用

申請獲批後,市民在一年內累計醫療費若達1萬元,則可申請豁免該年內申請後的醫療費;若累計醫療費逾1萬元,多出部分不會退款,而將用以支付隨後年度合資格醫療費用,以及計入隨後年度累計支出總額,不設期限。如病人因突發重病需多次使用醫管局服務(見表2),累計醫療費可超上限數倍,可獲豁免數年費用。但醫管局稱,病人在繳交住院費時會被告知其累計醫療費已逾1萬元,故少有醫療費超出上限數倍。

申請期每年1月1日起至翌年3月31日,每年度可申請一次,處理申請需時約14日。翁美玉認為現有人手足夠,市民毋須提交任何文件,院方只須核對申請者是否符合資格,便可批核申請。被問既然申請毋須經濟審查,申請處理為何仍需約14日,翁稱14日只為大約數字,如情况簡單更快獲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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