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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精進建築除名上訴案下月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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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牽涉數宗致命工傷意外的「精進建築有限公司」早前被拒續牌,上訴期間獲暫緩除名,上訴聆訊昨在高院繼續。精進建築一方陳辭稱,屋宇署錯誤考慮前項目經理簡浩楷的能力,屬於考慮不相關因素,加上「承建商註冊事務委員會」進行續牌面試時未達法定人數,影響除名決定的效力。法官押後至明年1月底頒下書面裁決,其間精進建築繼續暫緩除名。

庭上透露,在安達臣道天秤倒塌意外被控誤殺的項目經理簡浩楷,於2023年11月獲精進建築提名做「獲授權簽署人」。屋宇署承建商註冊事務委員會2024年2月邀約簡浩楷出席續牌面試,擬定題目包括多宗工業事故;其後精進建築告知簡即將離職,即使他不能代表精進建築,仍願意基於「道德責任」接受面試。該面試如期舉行,簡2024年4月已離職,惟屋宇署2025年5月發信解釋除名決定,信中仍有簡的名字。

上訴方:委員會不符法定人數 除名欠法律效力

代表精進建築的資深大律師余若海昨陳辭表示,精進建築已明確通知屋宇署及承建商註冊事務委員會,簡浩楷不再代表該公司行事,只是基於道義參與面試。余認為,署方及委員會錯誤考慮簡的能力和專業水平不達標,在簡已離任的基礎下拒絕續牌申請,屬於誤解事實及考慮不相干因素。

余若海提及,承建商註冊事務委員會由9人組成,惟部分會議和續牌面試只有6人列席,不符合法定人數標準,質疑除名決定欠缺法律效力。法官鄭蕙心聽畢,將案押後至明年1月底裁決,其間精進建築繼續暫緩除名。

【案件編號:HCMP 95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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