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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首引國安例「非法操練」 拘9青年 涉槍械格鬥訓練檢口號紙 警:倘war game只康樂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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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警方國安處首度引用《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的「非法操練」拘捕9名20至25歲男子。其中6人被捕時,涉嫌在新蒲崗一個工廈單位參與槍械、軍刀、格鬥、無線電通訊的訓練,全部人昨被扣查。警方亦檢取懷疑爆炸品及仿製槍械。

突擊搜工廈 檢疑爆炸品刀劍仿製槍

國安處總警司李桂華稱,去年初已開始調查本案,今年較早時間亦收到市民舉報,懷疑有人在新蒲崗一工廈收藏武器,展開類似軍事形式的訓練,調查相信有團伙嘗試組織反政府人物,向他們提供槍械操練,以及使用軍刀、格鬥、使用無線電通訊等訓練。國安處警司周學賢稱,國安處前晚持法庭手令突擊搜查涉案單位,當時單位有6名男子,其中一人正訓示在場者。國安處於單位檢取5支長氣槍、兩支氣手槍、5把仿製短刀、一把仿製長劍、一批搏擊用具、印有口號或貶損特區政府信息的繡章等,另亦檢獲疑自行改裝的爆炸品及一部3D打印機。

國安處其後於屯門及油麻地以同一罪名拘捕3名男子。被捕9人分別報稱為文員、看更、食店職員等,部分人本身相識,亦有人經朋友介紹加入。李桂華引述情報稱,其中一名涉案者曾稱希望學習格鬥、短刀和槍械技巧後,可在「黑暴再臨」時攻擊阻礙者,例如警察或政府人員。李續稱,部分被捕人曾身穿「黑暴常見服裝」出現於大埔火災現場,認為「黑暴苗頭已經有」,會調查他們出現該處的目的及與他人關聯。

指有人待「黑暴再臨」 有穿「黑暴服裝」現災場

今次屬國安處首度引用非法操練條文並拘捕。條文列明,如「指明操練」未經保安局長或警務處長准許,提供及接受操練者最高分別可囚7年及3年;如指明操練與外部勢力有關,刑罰會提高,提供及接受操練者分別可囚10年及5年。李桂華強調,條例涵蓋範圍包括以攻擊性武器訓練或操練、進行軍事練習或變陣演習,如訓練只涉康樂、娛樂目的例如野戰遊戲(war game)並不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