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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秀青:依法問責 重建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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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文章】上月26日,大埔宏福苑五級大火在瞬間影響着近2000戶居民、附近住宅大廈市民,以至全港公民。是次沉重災難,至筆者執筆時已奪走159個寶貴生命,仍有居民等待失散親友的消息。新聞報道和媒體上的畫面令人傷感,死傷者及受影響居民的切膚之痛令人難受。同時,火災亦引發市民對其他香港一員的在乎,迅速回應及自發組織物資、資訊、社區連結,團體間互相支持、救援寵物,令人感動。消防員、救援人員、義工及新聞工作者的付出,更令人敬佩。

在火勢被撲息不久之際,這場突如其來的意外,喚醒我們對問責制度、管理和預防機制的要求及反思。在我們處理自己的情緒之後,在大埔大火的善後安置之後,怎樣的改革才能夠服眾?

消防人員及政府官員曾經於記者會表示,火勢蔓延速度並不尋常。有聲音稱棚架保護網不符合防火標準,有指業主法團管理不善,有指火警裝置被關掉(消防處表示火警鐘「無熄但無聲響」),有指火苗是人為,有指宏福苑居民曾投訴棚網不果。這場火災是如何發生?消防安全措施是否到位?誰漠視了潛在風險?這些疑問指向一個核心問題:誰該為這場火災負責?

問責是對逝者的尊重 對生者的交代

11月27日,警方拘捕3名宏業建築工程有限公司高層人員,同日廉政公署亦成立專案小組調查有關維修工程或涉貪污情况;28日,廉政公署拘捕8人。由於是次火災涉及公眾利益,有關調查結果須向公眾公布,並接受傳媒詳細詢問。問責不單是追究責任人的過失,更是對逝者的尊重、對生者的交代、對社會公義的捍衛。問責機制能夠避免管理疏忽、制度漏洞或推卸責任。如果責任人無法受到應有問責,我們如何確保悲劇不再重演?如何建立制度信任?問責是重要的監察渠道,是重建公眾信任的關鍵,是為死傷者追究責任,讓我們更警惕避免社會問題再次發生。

火災發生當晚,政府舉行跨部門會議之後提出4個應對方向:滅火和救援被困居民、救治傷者、支援善後、全面調查。翌日政府公布推出數個回應措施,包括:(1)成立大埔宏福苑援助基金,投放3億元向受影響居民提供援助,並向每戶災民派發1萬元應急補助金;(2)啟動公務員動員機制,通知所有部門人員隨時候命;(3)成立3個工作組,即調查及規管工作組、緊急支援及募捐工作組、應急住宿安排工作組。惟在政府成立工作組之前,民間已經自發捐贈運送物資,地區小店主動協調,各區市民互通資訊、自發當義工,社福機構調撥資源,發揮社會韌力和互助精神,令港人感自豪。

就管理層的危機意識而言,可取的是屋宇署和房屋局獨立審查組已要求註冊建築專業人士及承建商,覆核棚架保護網等物料,於7日內提交報告,提升預防措施;並安排過渡房屋或房協單位。另外,政府亦向每名死難者的家屬發放20萬元慰問金。

這次火災的慘痛教訓,須從制度上、技術上、政策法律上,乃至人性上省思,才能夠避免類似悲劇再次發生。我們對待災民的關顧和回應、對監管不力的不忿、對社會資源的善用,能否在日常中實踐?

從撫平傷痛到重建家園

宏福苑大火令部分人感焦慮、哀傷、無力、情緒起伏,可謂正常和可理解的。不同界別相繼提供相關情緒支援、社工輔導、心理治療、諮詢熱線等,但服務能否直接到達受影響居民及有需要者,或許值得在安置後檢討,及了解當中的協調和居民回饋,避免資源錯配,讓服務可以真正幫助居民。短期內有大量物資、義工人手、緊急支援熱線、市民捐贈、慈善團體及政府的援助金,惟長遠仍需處理受破壞屋苑的復修和重建、居民住屋需要、長期情緒支援、傷患覆診、殯葬事宜、法律支援等。

退後一步看,及放諸香港社會,現時有哪些長期被忽視的群體亦是急切需要資源和人手援助,但現時制度是未能覆蓋的呢?宏福苑火災須從向建築工程公司問責、獨立調查、社會資源協調、情緒支援、社區互助等各方面重建。我城又如何重建人心的安定和制度基石呢?

答案或是以消防員所謂「我哋到呢一刻從來冇放棄過」的態度,重建宏福苑和我城。

作者是倫敦大學學院公共政策理碩士

(本網發表的時事文章若提出批評,旨在指出相關制度、政策或措施存在錯誤或缺點,目的是促使矯正或消除這些錯誤或缺點,循合法途徑予以改善,絕無意圖煽動他人對政府或其他社群產生憎恨、不滿或敵意)

[蔡秀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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