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聞正聲:獨立委員會運作高效 還火災受害者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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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文章】大埔宏福苑火災,頃刻間奪去過百條無辜人命。隨着執法部門深入調查,更疑似掀出一條「造假產業鏈」,情况令人驚訝。為回應社會要求政府調查到底、認真改革,行政長官李家超昨宣布成立由法官主持的獨立委員會,審視起火及迅速蔓延的原因與相關問題。連同當局早前已成立、由政務司長帶領的調查及規管工作組,及多個執法部門的刑事調查,可見政府以刮骨療毒的決心,就樓宇維修工程相關問題做全面和系統改革,防止同類意外再發生,保障市民生命和財產安全。

設立獨立委員會,正是為回應社會關注及要求。參考過往經驗,由法官主持的獨立委員會,除了會嘗試找出慘劇起因和火災快速蔓延的理由,亦一定會就本港樓宇維修工程的監管做全面「驗身」,提出改善建議。為協助委員會高效運作,李家超已承諾會跟司法機構聯絡,詳細研究委員會工作範圍,包括政府應提供哪些資料、如何確保政府部門按期執行委員會要求的工作等。

獨立調查委會 不適合涉刑事個案

筆者知道,坊間有部分人認為,政府應以法定的獨立調查委員會模式跟進事件。惟事實告訴我們,由於獨立調查委員會屬司法程序的一種,委員會固然有法定權力傳召證人和取證,但被傳召作供的人亦有權要求律師協助,研訊曠日持久,未必能滿足死者家屬和大眾盡快知道真相的要求。資深大律師梁定邦受訪時便提到,獨立調查委員會的調查,往往耗時甚久,以英國調查2017年Grenfell Tower火災為例,獨立委員會調查歷時8年、花費1.7億英鎊,耗費資源巨大。有關安排,明顯不符合社會希望盡快找出是次火災成因、衍生問題和應該開展的系統改革的訴求。

再者,雖然以往特區政府曾以獨立調查委員會去調查嚴重意外事故,但由於刑事調查正同時進行,為確保司法公義和被告權利得到尊重及正視,即使獨立調查委員會能及時完成調查工作,調查報告的完整內容仍需待司法程序完成才可公開,效率絕不理想。

以2012年南丫海難為例,當年政府迅速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跟進事件,雖用了半年便提交報告,但因涉及刑事檢控的司法程序尚未完結,結果該份初期報告並沒公開完整資料,涉及個別人士責任的部分被完全遮蓋,不能及時令公眾得知結果全貌。

獨立委會能快速高效提建議

反觀若採用獨立委員會運作模式,政府可更快得到委員會提供的獨立意見,涉及本港樓宇維修工程的各項改革亦可更快「上馬」。

以2018年大埔公路九巴翻側事故為例,該次意外導致19死67傷,政府當時宣布成立獨立檢討委員會,委任時任上訴庭法官倫明高任主席。委員會全面審視專營巴士運作及管理模式,並對專營巴士的監管及監察制度向行政長官提出建議,確保專營巴士服務安全可靠。委員會最終在9個月後提交報告,其間參考倫敦、墨爾本、新加坡等地的監管安排,提出45項建議,全部獲政府積極跟進。在政府推動下,全港巴士營辦商亦執行相關建議,足證檢討委員會有實效。

若我們細看李家超昨天公布的安排,政府建議由獨立委員會調查事件,明顯已考慮到獨立調查委員會的種種不足。由法官主持獨立委員會,既能確保委員會獨立性和公信力,也能保證其提出的建議切實可行和足夠專業,報告結果和建議的公信力毋庸置疑。

特別值得注意的是,雖今次宣布成立的獨立委員會無法追究個別人物在火災中的責任,惟有關的聯合刑事調查亦會繼續。警方和廉署至今已就宏福苑火災拘捕14人,罪名是誤殺和涉貪,被捕者包括宏福苑大維修的大判工程公司、工程顧問公司、二判搭棚公司,及二判外牆工程公司的相關人等,並會繼續有序推進刑事調查,以盡快還死者及家屬一個公道。

宏福苑火災肯定是香港近年最嚴重災難之一,社會各界都希望知道事件背後真相,亦希望檢討樓宇維修工程的監管制度,確保不會重蹈覆轍。政府多管齊下跟進事件,刑事檢控及制度改革無一或缺;死者的公道必須得到彰顯,流離失所者的損失亦必須獲補償。我們應當有信心,政府一定會盡一切方法還原真相,讓逝者安息,讓生者安心!

作者是時事評論員

(本網發表的時事文章若提出批評,旨在指出相關制度、政策或措施存在錯誤或缺點,目的是促使矯正或消除這些錯誤或缺點,循合法途徑予以改善,絕無意圖煽動他人對政府或其他社群產生憎恨、不滿或敵意)

[聞正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