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酒吧黑幫謀殺案開審 一被告稱僅掟樽無殺人
【明報專訊】黑幫成員2020年在尖沙嘴酒吧消遣,懷疑有人不滿新冠疫情下酒吧凌晨打烊,與另一派黑幫爭執互毆,釀成一死三傷。兩男被控謀殺、有意圖而傷人和襲擊他人致造成身體傷害等4罪,案件昨於高院開審。控方稱,「和勝和」成員曾向事主投擲酒樽,事主左額承受致命一擊,隨即昏迷倒地,之後兩名被告繼續向事主丟玻璃酒壺,與和勝和成員伙同犯罪。
不滿限聚令 口角變動武
首被告陳政希(現年28歲)和次被告王永滐(現年27歲)同被控於2020年10月6日連同他人謀殺麥志健,並意圖使溫少龍和蔡亮身體受嚴重傷害;王另被控襲擊馮飈南。控方在開案陳辭表示,本案涉及黑幫和勝和及14K,涉事尖沙嘴酒吧由綽號「聰頭」的和勝和頭目持有,4名14K成員則在酒吧任「睇場」職員,包括案中死者和3名傷者。事發前一晚,多名和勝和成員在酒吧房間暢飲。首被告是聰頭的門生,晚上與次被告加入酒局。
事發日凌晨零時,和勝和成員、非本案被告的男子「嘉星」與某人爭吵。控方稱不肯定具體爭執原因,據指有人不滿因限聚令酒吧打烊被要求離開。雙方幫派口角繼而動武,和勝和「吹雞」後人數遠超14K,演變成和勝和追打14K,隸屬14K的麥志健最終遇害。
控方:事主左額中樽致命
控方表示,兩名被告、嘉星和一名男子在吧枱包圍麥和馮飈南,4人隨手拿起啤酒樽、酒杯等雜物丟向麥,其間嘉星向麥投擲蘇格蘭威士忌酒樽,令麥倒地。嘉星不久離開,兩名被告上前向麥丟玻璃酒壺,並追上麥丟雜物。醫生證實麥送院前已不治,法醫驗出其左額致命傷由威士忌酒樽造成。
控方指事件極度暴力,基於「伙同犯罪」原則,曾向麥施襲的4人(包括兩名被告)必然有意圖謀殺麥或令麥身體嚴重受傷,4人均犯謀殺罪。首被告被捕後,承認在酒吧與人爭執和向麥丟樽;次被告則稱「阿sir我冇殺人,我剩係用玻璃樽掟佢哋」。涉案兩名傷者在認人手續認出首被告,一名傷者認出次被告。
【案件編號:HCCC 39/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