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港聞
港鐵職員執勤時腳踢醉酒乘客 獲准簽保守行為 (13:52)
31歲港鐵男職員涉去年於油塘站執勤時,一度腳踢臥地醉酒乘客的面部,被控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案件原訂今天(24日)在觀塘裁判法院開審,惟庭上提及,控辯雙方同意以簽保守行為方式處理本案,控方另申請把控罪改為普通襲擊罪。裁判官丘國新最終批准修改控罪及准許被告以1500元簽保守行為兩年,同時下令被告支付300元訟費。被告的控罪獲撤銷。
被告曾裕揚(31歲,報稱港鐵職員)由大律師劉偉聰代表。修訂後的普通襲擊罪指,被告於去年4月28日在油塘站已付費區域襲擊男子柯偉品。
被告的同意案情指,案發當日凌晨1時許,林姓港鐵職員在油塘站檢查月台期間,發現事主柯偉品及他的友人,遂要求他們離開,但兩人不從。林繼而要求被告及另一名區姓職員增援。3人協助事主及其友人離開時,事主友人突然推及打林姓職員,區姓職員嘗試制止期間亦遭拳打,事件最終報警處理。
警方翻查涉案閉路電視,發現事主臥在地上時,被告曾踢他面部一下。被告被捕後在警誡下承認曾踢事主面部;事主則在案發後稱忘記事件。
繼續閱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