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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委會轉軚 腦癱嬰案重啟研訊 覆核撤回「永久擱置」 醫衛局:明年提修例加強問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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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內地夫婦2009年來港產子,兒子出生後腦癱及四肢傷殘,翌年向醫務委員會投訴涉事醫生,拖延15年未研訊,醫委會上月以案件拖延多年再研訊對被告不公為由,宣布永久擱置研訊。事件惹起關注,醫委會主動覆核決定,昨日研訊後宣布撤銷擱置決定,會盡快重啟研訊。醫委會主席鄧惠瓊否認早前擱置研訊錯誤及忽略公眾利益,強調當時已考慮公眾利益,收回擱置決定是聽取雙方再陳辭辯論後,認同當初決定不適合。鄧承認研訊有延誤,會盡快重啟。醫衛局昨晚發聲明稱歡迎醫委會決定,明年上半年會向新一屆立法會提出修例,加強醫委會公眾問責及強化處理投訴機制。

家屬:困擾多年終見曙光

案中內地事主黎氏夫婦昨有旁聽研訊,黎先生稱原對擱置研訊感絕望,案件拖延多年對其家庭造成很大困擾,感謝社會各界關注及政府支持,令裁決改變。黎太稱終見希望及曙光,冀盡快重啟研訊,為兒子「攞番個公道」。

黎氏夫婦2009年到浸會醫院產子,其子出生3日後手腳抽搐,他們2010年指涉事兒科醫生薛守智未在病人癲癇發作時立即回醫院處理,向醫委會投訴。醫委會原定2016年研訊,惟醫委會秘書處開庭前7日才向薛傳送當值護士證人證供,其代表律師以需時處理證據為由申請押後,秘書處自此未再定研訊日期。醫委會上月以秘書處未能解釋案件為何拖延多年、研訊會對被告不公為由,決定永久擱置,惟事件曝光後主動宣布覆核擱置決定。

被告:秘書處拖延 損聲譽致抑鬱

薛守智昨無出席研訊。代表薛的資深大律師鮑進龍陳辭時強調,案件拖延是秘書處問題,非被告責任;留意到負責個案的醫委會副秘書2023年9月離職,副秘書其後供稱已記不起案件為何拖延,認為秘書處未能就延誤提供令人信服解釋,延誤研訊屬行政疏忽。鮑又稱,研訊延誤令被告聲譽受損,被告長期感壓力及抑鬱焦慮,需求醫精神科,並放棄其他工作機會,批評秘書處無視被告所受損害,是「無人性」。鮑又重申繼續研訊會對被告不公,並引述英國醫委會亦曾以同一理由終止研訊一宗投訴被拖逾5年的案件。鮑稱若擱置決定被推翻,不排除司法覆核。

秘書處指被告「要讀書」求押後

代表投訴方的資深大律師呂世杰反駁稱,秘書處沒漠視被告受傷害,只是認為被告除需求醫精神科外,無更多資料證明受傷害,被告亦一直私人執業。呂又提到,秘書處今年2月曾與被告商討研訊時間,但被告以「要讀書」為由,反主動要求押後。呂引述多宗案例稱應考慮公眾利益,研訊制度為保護公眾,如醫生有不當行為應受罰,不應只考慮研訊是否對被告公平,也要考慮病人及家屬。呂稱即使繼續研訊,可從量刑或訟費角度補償被告損失,重申研訊仍可公平進行。

主席否認當初錯判

稱已考慮公眾利益

雙方代表陳辭歷時逾3小時,研訊小組退席商議約1小時後,醫委會主席鄧惠瓊宣布收回擱置研訊決定。鄧宣讀判辭時稱,醫委會現認為若因要避免對被告不公而擱置研訊,對事件無幫助,只會影響公眾對司法制度的信心,亦不應以擱置研訊來表達對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的不滿。她又說,紀律研訊有保護原則,要保護公眾避免接受行為失當醫生的服務,要考慮公眾利益。

鄧其後見記者時被追問是否代表早前擱置研訊是錯誤及忽略公眾利益,她說「當日不覺得決定錯」,當時是基於雙方陳辭而決定,形容純從法律角度出發,當中已考慮公眾利益,形容「(公眾利益)是一個平衡」。她稱,醫委會是聽到有聲音認為當初考慮的法律觀點不夠全面,故主動覆核,並要求法律顧問找更多案例供雙方辯論,昨聽取雙方再陳辭後,認為當初擱置研訊不適合。

拖15年原因「呢度講唔到」

被問研訊是否有拖延,鄧表示認同,但相信不會再有個案被拖15年,今年初醫委會已增設機制每月檢視案件進度。至於有無人需為事件負責、為何案件被拖15年,她稱「呢度我講唔到畀你聽」,形容是醫委會需回覆醫衛局的問題,申訴專員亦會調查。醫衛局早前要求醫委會就處理投訴的調查和紀律研訊機制提交報告,醫委會12月24日前會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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