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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體育爭議解決先導計劃 兩機構獲選管理、服務供應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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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去年《施政報告》提出設立體育爭議解決制度,推廣體育調解和仲裁。律政司昨日公布,亞非法協香港區域仲裁中心及一邦國際網上仲調中心分別獲選為「體育爭議解決先導計劃」的管理機構及科技服務供應商。先導計劃將於今年底前推出,營辦期為兩年,將設專門機制,透過調解及仲裁解決體育糾紛。

年底推出 營辦期兩年

律政司於今年初成立由文化體育及旅遊局、香港大律師公會及香港律師會的代表組成的體育爭議解決諮詢委員會,並於6月邀請有意營辦先導計劃者提交建議書。最後亞非法協香港區域仲裁中心獲選為管理機構,負責提供機構支援,包括編訂具體的調解及仲裁規則、招聘和委任調解員及仲裁員、制訂收費架構、管理調解及仲裁程序。一邦國際網上仲調中心則獲選為科技服務供應商,負責提供科技基建及支援,以推動法律科技及網上爭議解決服務的廣泛使用。

評審準則涵蓋多方面,包括建議書提交者在提供體育爭議解決服務及爭議解決服務科技平台方面的機構基礎設施和專業知識、推廣體育爭議解決的本地及地區網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