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K金大王非禮罪成囚兩周 求情提港貢獻 官:沒悔意
【明報專訊】人稱「K金大王」的珠寶商人兼首屆中西區議會主席胡楚南非禮女下屬案,昨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裁決。裁判官鄭潤聰稱,事發後事主即日遞交辭職信,在盤問時沒動搖,接納她的證供,裁定胡一項非禮罪成。辯方求情稱,胡對國家及香港有貢獻,本案令其名譽毁於一旦,已是很大懲罰。鄭官則指胡咎由自取,對事主造成極大侮辱,判監兩周,但批准胡保釋等候上訴,其間不得離港。
指咎由自取 准保釋候上訴
被告胡楚南(82歲)被控去年9月2日在上環永德商業中心某單位猥褻侵犯X。X供稱,胡在辦公室問她「你條腰幾吋啊」,又捉住她的腰及拉向自己,令她的胸抵到胡的頭,其臀部被人用手拍了一下。
辯方質疑證供出入 官:人之常情
辯方於審訊時指出,X首兩次錄口供沒提及被胡的頭碰到胸部,質疑X後來加插證供;X把事件告訴男友Y,但兩人證供有出入,Y沒提及X遭觸碰臀部;事發後X與同事「有講有笑」,不符遭非禮後反應;又質疑X因不想出差及當胡的助理而誣衊胡,其後因「洗濕咗個頭」需繼續指控。
鄭官裁決稱,X不像律師般知道事件的某些細節是否重要,不知每個細節也不會被放過,法庭認為即使X起初遺漏「頭碰胸」的證供,也不影響其可信度。而X與Y的證供有輕微出入屬人之常情,兩人就事發後X的反應等方面的說法脗合。
鄭官續指出,當時事出突然,X或需時沉澱,亦即日遞交辭職信,不一定需大哭大鬧才合理。而X曾供稱樂意把出差當晉升機會,加上她離職後其實很易找藉口不追究此事,毋須出庭,法庭認為X沒誣蔑胡。鄭官認為,胡知道X不同意他做出涉案動作,他有意圖犯案,裁定非禮罪成。
求情稱品格良好 官:更應知罪
辯方資深大律師郭棟明求情稱,胡20歲從內地來港,由身無分文打拼至事業有成,建立名譽地位,有出版社出書介紹其奮鬥史;胡對社會貢獻良多,1986年獲頒英女王榮譽獎章,2001年獲委任為非官守太平紳士,亦擔任首屆中西區議會主席,獲頒加拿大卡加利傑出市民獎等,可見此單一事件不符良好品格。翻查資料,胡2000至2008年擔任中西區議會主席。
辯方又稱,本案猥褻程度不高,對X傷害不嚴重,希望法庭考慮到胡患心臟病等酌情判處罰款。鄭官判刑稱,既然胡有良好背景,更應知不可做出涉案行為;胡沒悔意,與X年齡相差數十年,又濫用上司及老闆地位犯案,顯示案情嚴重。鄭官稱,X作供時多次落淚,法庭不認為她所受傷害不大,決定判胡即時入獄。
【案件編號:ESCC 1738/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