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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成投訴調解處理 運輸署獲申訴署嘉許
【明報專訊】申訴專員公署昨日舉行第28屆嘉許獎頒獎禮,表揚處理公眾投訴表現良好的政府部門及公營機構,其中運輸署獲頒「調解獎」。運輸署稱,2024/25年度共跟進及解決194宗申訴專員公署轉介個案,其中74宗、即近四成個案以調解方式解決,主要涉牌照及許可證、交通設施及服務,以及公共服務營辦商營運和表現。
運輸署署理副署長(公共運輸事務及管理)黃志光說,署方很多服務均直接面對公眾,故與該署服務有關的申訴,以調解方式處理較有效。他形容大部分申訴人「其實都合理」,部分個案的確「同事做得唔好」,但大部分涉及誤會,署方會「是其是、非其非」。
申訴署讚法理情兼備
黃志光說,曾有市民反映不滿「港車北上」續期通知電郵跌入垃圾郵件,故錯過遞交續期申請,署方其後推出改善措施,除電郵外亦額外發送手機短訊提醒,以及延長申請期限;有個案則投訴「易通行」一直無退回隧道費附加費,惟署方調查後發現實際上早於4個月前已退款,申訴人其後建議增設「退款成功」通知,署方安排人員解釋受銀行第三方所限,難以做到,最終成功調解。
申訴專員公署頒獎時讚揚運輸署職員回覆迅速、溝通清晰,調解過程中體現「法、理、情」兼備原則。黃志光說,運輸署會繼續以「早發現、早介入、早解決」策略正面看待投訴。
另外,房屋署、 食環署及懲教署分別獲得公營機構金、銀、銅獎,渠務署獲得科技應用及創意獎,數字辦則獲客戶服務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