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
狄志遠:普選非禁忌 民主與發展相輔相成
【明報文章】律政司長林定國早前在政府律師協會舉辦的立法會選舉座談會上,重申《基本法》第68條所訂立法會「最終達至全部議員由普選產生的目標」依然存在。
我十分歡迎林司長作為律政司長,再一次公開表明這個憲制目標。這不僅顯示普選議題並非禁忌,更重要的是,能夠令市民重拾對普選的期盼和信心。
林司長以搭巴士比喻投票的意義,指出雖然過去因司機「行錯路」需要調整路線,但總站未變;不上車不會使巴士更快到達,只會更慢甚至停滯。我認為這個「上車論」說得通,重燃了大家對普選目標的信心。就鼓勵選民投票方面來說,這番話比起一味強調盡公民責任,更有說服力,因為它給予了選民一個清晰願景和參與理由。
對於那些曾經對普選感到失望的市民來說,林司長這次的論述,具有積極作用。此次選舉不單是選候選人,更是支持一個邁向普選的選舉路徑。從這個角度看,林司長這次對普選的論述,是本屆政府最為積極的表態,比起過往的論述更有意思、更有說服力。
尋求共識 方能前行
不同持份者對達至普選的目標,有不同意見,這是客觀現實。有人認為現行選舉辦法的民主成分未足夠;也有人強調必須確保「愛國者治港」原則得到落實;還有人關注如何平衡不同界別利益。這些不同聲音和訴求,反映了香港社會的多元性。
正因為存在這些分歧,我們更需要以理性務實的態度,尋找最大共識,才可以逐步邁向目標。民主發展不是零和遊戲,而是需要社會各界共同參與、互相理解的過程。我們需要建立一個平台,讓不同意見可以充分表達和討論,在尊重彼此的基礎之上,尋找共同點。只有當社會各界都覺得自己的訴求得到合理回應,才能夠凝聚共識、推動改革。
尋求共識,並不等於放棄原則,而是認識到循序漸進比激進對抗更能夠達至目標。只有通過實踐證明香港社會有能力處理好民主發展,建立起各方的互信,才能夠說服不同持份者接受進一步改革。
我一直相信,民主發展與社會發展、經濟發展,是相輔相成的。回顧台灣和韓國的改革歷程,戰後經濟發展提升了社會多元化和公民參與的基礎,催化了民主轉型;而民主制度的建立,又為經濟與社會進步,創造了透明有序的制度環境。這正是民主發展、經濟發展、社會進步三者之間的良性互動。
完善民主制度 更好保障社會發展
這個經驗,對香港有重要啟示。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經濟發展水平高、社會多元、市民教育程度高、公民意識強,這些都是民主發展的有利條件。
同時,香港也需要通過完善民主制度,為經濟和社會發展提供更好的制度保障。一個運作良好、具代表性的立法會,能夠更好地反映社會訴求、制訂更符合民意的政策,促進社會和諧,推動經濟發展。
香港在完善選舉制度之後,立法會告別了過往的失序和空轉,不少困擾多年的問題得以解決。這證明了有效運作的議會,能夠貢獻香港發展。不過,我們不能停步於此。展望未來,我們需要在穩定的基礎上,繼續推動民主發展,讓本港制度更加完善、社會更加和諧、經濟更加繁榮。三者互相促進,缺一不可。
我期望政府能夠延續這種開放務實的態度,與社會各界保持溝通對話,逐步建立共識,讓香港的民主發展能夠穩步向前。12月7日立法會選舉投票日即將來臨,我呼籲所有選民積極投票,為實現《基本法》承諾的普選目標,踏出堅實一步。
作者是新思維主席、立法會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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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狄志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