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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歲舒淇認恨生仔 嘆未能如願 憶來港發展視葉玉卿為目標
【明報專訊】49歲舒淇與馮德倫2016年結婚,婚後一直過二人世界,被認為不想生仔。舒淇接受鄭裕玲主持的YouTube頻道《The Do Show》訪問,透露一直很想生育,只是未能如願。舒淇重提家暴中度過的成長經歷到離家出走,當年孤身由台灣到香港發展,立下5年計劃,並以性感形象爆紅的葉玉卿為目標,若未達標便回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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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淇首次自編自導電影《女孩》在第30屆釜山國際電影節獲最佳導演獎,故事跟她的原生家庭經歷有關。舒淇接受鄭裕玲訪問時,談及成長環境影響她對婚姻的睇法,「我從來沒想過結婚,這是小時候的想法,認為難預測與伴侶能否長久,亦不相信『專一』二字,但後來我結婚了」。
舒淇2016年與馮德倫結婚,一直過着二人世界,被問到還是不想要孩子?舒淇否認:「也不是,一直都想要,一直未能如願。」她婚後曾停工一年為備孕調養身體,但始終未成功,之後夫妻抱順其自然態度面對,承認目前年齡已高,「年紀大了真的比較難有(孩子),自然受孕機率下降,因此不再強求」。 舒淇澄清老公並非如外傳不想要孩子,她對生育因童年創傷也有猶豫,不知自己是否能成為好母親。問到對「生仔要考牌」看法時,舒淇認同說:「我覺得𠵱家係。」
母女關係似近還遠
節目中舒淇提及童年成長生活,表示懂事以來從沒有被照顧的回憶,一直是自己煮飯、自己照顧自己,沒有獲父母關愛,只有被他們打。她稱當年家境未算窮,又不是有錢,外界眼中她是大家姐,在家裏如《女孩》中的小麗,她會帶胞弟出去玩,雖然對方經常打她小報告,不過姊弟關係算好,又說父母只打她一人,弟弟打爛杯,被罵的卻是她。
舒淇回想第一次離家出走其實是被趕出去,第二次是真正離開,當時她在外玩到天光才回家,還將電單車撞爛,回家後母親問她為何天光才回家,對她撞車沒太大反應,但父親知道她撞爛電單車時,將睡夢中的她抓起來斥責,沒有問她是否受傷,「當時我就跑,否則會被父親打,離家出走後就覺得不要回去,認為可以養活自己」。她稱離家的日子雖然漂泊,但很開心,因為夜晚可以瞓得着覺,不會被罵。問到舒淇是否跟母親和好?她說並不討厭媽媽,體諒對方18歲生下她,當時母親也只是個小朋友,所以不懂照顧孩子,「現在母女關係似近還遠,我們不會攬攬惜惜或拖手逛街,因為距離已產生了」。
來港翌年奪金像獎新演員女配角
舒淇談及入行契機,當年在租碟舖工作而經常看港產片,後來做模特兒與拍寫真集,及後被王晶睇中,文雋與劉偉強到台灣邀她到港發展,「當時用了一年學廣東話,之後廣東話也沒進步,仍發音不準,當時有5年計劃,我只要贏過嗰時好紅嘅葉玉卿,攞個獎就得㗎喇!如果5年之內達唔到,我就回台灣」。她自言幸運,來港發展翌年憑《色情男女》獲金獎像最佳新演員和女配角,在港遇到很多人對她好,獲很多機會,好感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