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內地漢否認四度非禮女兒 事主:父稱「摸你係因為愛你」
【明報專訊】持雙程證的內地漢於新冠疫情後在港逗留期間,涉四度非禮當時10至11歲女兒的胸部及私處等,案件昨日在區域法院開審。事主在錄影會面稱,被告非禮她時曾問「舒唔舒服」,並稱「摸你係因為愛你」。事主曾將事件告知保母,對方一度查問被告,其後遭被告辭退。事主遭非禮後藉「𠝹手」發泄情緒,最終告訴社工揭發事件。
被告Z.F.(被捕時60歲,持雙程證)否認4項猥褻侵犯罪,昨日以普通話應訊。控罪於2022年7月至2024年1月16日期間在香港發生,事主X當時10至11歲。
控方昨播放X的錄影會面片段。X稱與兄姊及保母在港居住,父母則居於內地,她於疫情期間約3年沒與被告見面,故當被告於2022年7至8月某天來港時,她當晚躺在家中牀上,興奮得睡不着。她說被告在自己身旁躺下,伸手進她衣服內摸及大力揑她兩邊胸部,再舔她胸部,又脫去她的褲子,把手指插進其陰部;她感不舒服,被告問「舒唔舒服」,又稱「摸你係因為愛你」,着她不要把此事告訴別人,否則會被人取笑。X說,被告其後某天早上又走到她牀邊,隔着衣服揑她胸部並對她笑,對此印象最為深刻,至今仍感生氣。
保母查問被告後遭辭退
事主𠝹手發泄 向社工告發
X稱曾向保母表示因遭被告觸摸而不想與被告同睡,保母之後找被告對話,又安排X與她同房睡覺,惟其後保母遭被告解僱。X又稱,2023年某天,她與被告身處黃埔一個停車場的升降機內,被告問她是否已把事件告訴保母,並在她耳邊說「咪同你講咗唔可以同人講咩」,其間又揑她臀部。去年1月16日,X稱被告問她要不要外出吃飯,繼而擁抱她並摸她的臀部及大腿,她推開被告並走到洗手間。X稱遭非禮後藉「𠝹手」發泄情緒,最後將事件告訴社工。
控辯雙方承認的事實指出,被告於去年1月18日被捕,在警誡下說「我沒有非禮我的女兒」。
【案件編號:DCCC 489/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