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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宣傳「香港議會」選舉 19歲女囚一年 官:影片91萬瀏覽傳播廣 涉國際元素加刑兩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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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遭警方國安處通緝者林千淦的19歲前女友藍菲,為「香港議會」的選舉出鏡拍攝宣傳片並呼籲他人投票,早前承認新煽動罪。案件昨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總裁判官蘇惠德稱,涉案兩段影片共獲逾91萬次瀏覽,顯示其煽動內容廣泛傳播;涉案組織目標是在全球傳播敵視中國的情緒,藍又明顯認同香港議會為海外政體,可見本案涉及國際元素,故加刑兩個月,最終判囚12個月。

被告藍菲(報稱無業)承認一項「出於煽動意圖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案情指,今年4月9日及5月10日有兩段香港議會選舉的宣傳片於YouTube發布,藍是出鏡者,在片中煽動香港居民投票,藍又於今年4月透過傳信息鼓勵一個人投票。

辯方:年少無知有悔意

辯方大律師Edward McGuinniety昨日引述藍的背景報告稱,年少無知的藍對林千淦有情感依賴,不清楚其行為的法律後果,她有悔意。辯方又稱,藍對於被判監感到恐懼,但願承擔責任,也明白其人生方向會改變。

官接納被告受男友影響

指積極宣傳認同意識形態

總裁判官蘇惠德引述辯方求情表示,藍有中三學歷,在父母離異後由經營雜貨店的母親照顧。他接納辯方所指,藍在某程度上受到林千淦的影響甚至操縱,37歲的林比她年長、情感上更成熟,兩人的經驗差距或可解釋為何藍會受林影響;不過藍與涉案人士的聯繫以至她積極鼓勵別人參與案中選舉,顯示她認同當中的激進意識形態。

影片提「手足」 官:暗指迫害

就藍在拍影片及傳信息鼓勵他人投票時多次提及在香港服刑的「手足」,蘇官稱其說法暗示質疑「手足」被定罪的合法性,暗指他們受迫害,這說法旨在削弱公眾對香港司法系統公正及誠信的信心。

蘇官續說,涉案兩段影片共獲逾91萬次瀏覽,1376個讚好,392個留言,可見煽動內容廣泛且公開地傳播,藍在向中國受眾傳播香港議會的目標方面,作出實質行動,法庭遂以16個月作量刑起點。

蘇官表示,涉案組織以外國為基地,目的是在全球傳播敵視及反對中國的情緒,藍也在鼓勵他人投票時,明確地認同香港議會為海外政體;整個涉案行動旨在向國際社會散播對中國主權以及香港特區的歪曲描述,誤導外國及其公民接受極端主義意識形態,而設立海外組織是為了規避司法管轄權。法庭最終以本案涉及國際元素為由加刑兩個月,經認罪扣減,藍菲被判囚12個月。

【案件編號:WKCC 374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