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
馮廣榮:死亡的代價——殮房新收費制度 是效率還是冷漠?
【明報文章】明年1月起,醫院管理局將在全港公立醫院推行新的殮房收費制度。根據最新公布,存放遺體首28日免費;由第29日起每日收費200元,第36日起升至每日550元。當局此舉雖以「鼓勵善用資源」為名推出,並非以增加收入為目的,但在社會仍引起廣泛討論。當局修訂制度,無疑回應了市民關注,但亦反映出原先設計未能充分考慮現實操作與人情需要。
制度設計與現實的落差
根據醫管局數據,約八成遺體可於28日內完成安排後事,意味絕大部分個案將毋須繳費。隨着本港人口老化,公立醫院死亡人數由2007年約3.2萬,增至2024年逾4.1萬,升幅達28%;同期醫管局殮房儲存空間亦由1500個增至3360個,升幅124%。儘管如此,公院殮房使用率仍不時超過100%,部分遺體更停放逾一年,反映制度壓力持續。
醫管局強調,超過95%死亡證明書可於3個工作天內發出,7個工作天內發出比率超過99%;食環署亦承諾15日內提供火化服務時段。
然而於實際操作中,火化服務由食環署管理,申請人需持死亡證明書完成登記及申請火化許可,並透過系統預約火化時段。該系統僅開放15日內的名額,而每日火化時段有限,尤其冬季更難排期,不少家屬反映即使早早嘗試申請,也需3至4個星期方能安排到火化。這種制度下,家屬仍可能因節假日、人手短缺或火化排期擠迫而面對延誤。
若制度未能夠同步提升行政效率與跨部門協調,即使家屬積極處理,仍可能因制度性的障礙而承擔額外費用,形成「交錯懲罰」:一邊等候排期,一邊計算費用。
不可忽略人文關懷
殮房收費制度除了行政需要,也應平衡文化節奏與人情需要——喪禮不止是行政程序,更是文化儀式與情感處理的空間。中式喪禮講求擇日、誦經、守孝;西式喪禮重視神職人員的參與和儀式完整性。這些安排,需要時間、協調與尊重,並非可以兩三日內完成的流程。
家屬既要在哀傷之中藉時間接受事實,也需要與親友商討安排、尋找合適場地與儀式人員,壓力非輕。當局的新收費制度,可能會迫使家屬以「最短時間、最低成本」完成喪禮,犧牲儀式完整性與情感處理,對喪親家屬或造成更沉重壓力。
筆者認為,死亡不應是效率導向的行政流程,而是社會對生命的最後尊重。制度設計若只計算行政成本,卻忽略人文關懷,最終或會令巿民感到制度的冷漠與緊繃。
更透明解說 有助巿民理解
公共政策的正當性,不止來自其內容,更來自其制訂與溝通過程。在推出新收費制度時,倘當局無清晰交代其制定標準和參考基準,容易引起誤解與不滿。
如果政府能夠清楚說明收費標準的制定依據,例如成本回收比例、國際比較、資源使用率等,可以減少市民對「巧立名目」的質疑。倘能提供每日存放遺體的實際成本、鄰近地區的殮房收費制度、過去幾年殮房平均存放日數和排期等候時間,並說明收費是否用於改善設施與提升服務質素,將有助提升透明度與社會信任。此外,當局推出新措施前,若能夠諮詢前線醫護、殯儀業界與社工意見,並設立試行期、檢討機制,將有助減少制度與現實之間的落差。
另一方面,倘希望制度更合理,當局應設立清晰的資助與豁免準則,以照顧基層市民在喪親期間的身心與經濟壓力。筆者樂見醫管局為有經濟困難或特殊情况家庭而設的全面豁免機制,將維持不變;該機制亦包括為合資格的經濟援助受助人提供費用豁免、按醫療費用減免比例給予恩恤,及豁免因死因裁判等非家屬所能控制之因素所引致的延誤收費。
誠然,有不少低收入家庭因資產限制、居住狀况或申請程序繁複,而未能申請綜援;也有人在喪親期間情緒混亂,未必即時有能力處理申請或補交文件;更有家庭原本經濟狀况尚可,但因突發喪事而陷入短期財政困境。這些情况應納入福利制度的考量。當局可考慮設立更具彈性與人性化的資助準則,包括排期延誤豁免、經濟狀况評估、臨時困境支援、宗教儀式需要的寬限安排,並設一站式申請平台,由醫務社工或殯儀支援人員協助申請,減少繁複程序。這些配套不但能夠減輕家屬負擔,更能體現制度的人性與社會責任。
結語:制度的溫度來自理解
延長遺體存放免費期是一個重要進步,顯示當局願意回應民意及調整政策。然而制度是否真正合理,仍需從文化、行政與人情三方面審視。死亡是每個人都會面對的現實,在生命的終章,社會應給予的不是冷漠,而是理解與溫柔。制度設計倘若只計算成本,卻忽略人文關懷,最終只會使市民感受到制度的距離與冰冷。如果我們真要建設一個有溫度的社會,就應從制度設計開始,讓生命的終章成為社會展現關懷的時刻,而非淪為冷冰冰的財務計算。
作者是東華學院人文學院高級講師、美國死亡教育及輔導學會認可死亡學院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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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廣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