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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大生認男廁偷拍判感化令 官:被告主動尋求治療可予機會 (12:21)
23歲港大男學生去年9月涉嫌在學生宿舍男廁偷拍兩名同學,被控兩項窺淫罪。他早前承認兩罪,今日(14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刑。主任裁判官張志偉指,被告坦白承認控罪,罪行性質嚴重,但被告主動尋求治療解決問題,遂判處被告接受12個月感化令,並叮囑被告切勿再犯,應珍惜法庭給予機會。
被告鍾鎮宇(報稱學生)被控於2024年9月22日在香港大學何善衡夫人堂6樓男廁內,分別暗中拍攝男子X及Y,二人身處令人對保存私隱有合理期望的情况,被告不理會二人是否同意被拍攝。
案情顯示,當日Y在上址沐浴後穿回衣服,其間發現對面有一個籃並用毛巾蓋上,內藏被告手機。Y找被告對質,並在手機內發現一段偷拍Y及另一名事主X裸體的影片,長約39分鐘,被告亦被攝錄到他調整手機的角度。Y報警處理,被告在警誡下稱因為性欲望及對男性身體感興趣才犯案。
法庭在上次聆訊中為被告先行索取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辯方今求情指,相關報告內容正面,顯示被告有真誠悔意。張官判刑時指,被告認罪及有尋求治療解決問題,最終判處被告接受感化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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