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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選舉|當值公務員投票可申交通費 楊何蓓茵:不會要求公務員呈投票證明 (1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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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事務局長楊何蓓茵說,今日(14日)已向常任秘書長及部門首長發出指示,將就立法會選舉在各部門特別設立「投票日統籌及支援中心」,並靈活調配額外人手當日上班,包括按部門運作需要, 安排一般周日休息的公務員當值,同時採取一切可行的措施便利當值人員當日投票,包括向值班期間前往所屬票站投票的公務員,發還相關交通費用。她又強調當局不會要求公務員以任何形式的證明有投票,亦不會要求其有任何投票傾向。

楊何蓓茵今早到公務員學院向正接受培訓的人員呼籲投票。她之後向傳媒表示,負責選舉工作的公務員約3萬多人,另外不同部門約有超過2萬名公務員一般要在周日工作。她續稱,各部門包括警隊、民政事務總署等已預定額外人手,在此之上,當局要求靈活調配額外人手,料涉以萬計的公務員,確保市面運作正常有序、防範可能出現的風險或事故;確保所有公共服務設施及重要基建暢順運作、有充足人手迅速支援有需要部門應付緊急情况,以及宣傳、呼籲及鼓勵社會各界及早投票。

楊何蓓茵:容許當值公務員以最快捷形式前往票站 包括的士 交通費實報實銷

她又說,當局要求各部門為投票日值班公務員提供一切可行措施,包括安排輪流短暫離開工作崗位前往投票、上班前先投票或提早下班投票,並會安排發還往返辦公室及其所屬票站的交通費予值班期間前往投票的公務員。

對於有關公務員申領補假及交通費時,會否要求他們出示已投票的證明,楊何蓓茵說交通費實報實銷,以方便起見,容許公務員以最快捷的方式前往投票,包括乘搭的士。她強調不會要求公務員以任何形式證明已投票,但若發現有人濫用則屬嚴重行為失當,會按紀律機制嚴肅處理。她又認為,投票是公民的權利及義務,相信各界均認同公務員可起示範作用,不認為會令公務員感到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