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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俊仁被吊銷公證人執業資格7年 審裁組指多宗集結案定罪損公證人專業聲譽 (15:06)
前支聯會主席何俊仁就2020年六四集會等3宗煽惑集結案罪成,繼早前被吊銷律師執業資格3個月之後,再被吊銷公證人執業資格7年。政府今日(14日)刊憲公布,公證人紀律審裁組認為何俊仁在多宗集結案被定罪,違反《法律執業者條例》,可能令公證人專業的聲譽受損。
何俊仁正就支聯會涉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案還押監獄,他擬承認控罪,案件明年1月22日開審。
政府憲報今日公布,公證人紀律審裁組今年10月21日裁定針對何俊仁的4項申訴證明屬實,包括何干犯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罪,違反《法律執業者條例》,即何在進行其公證工作時或在其他情况下,作出損害司法公正的行為,或不誠實的或在其他情况下有損公證人信譽的行為,或相當可能令公證人專業的聲譽受損的行為。
公證人紀律審裁組遂命令,由10月21日起暫時吊銷何俊仁的公證人執業資格7年,何另須支付相關法律程序的事務費和附帶費用等。
翻查資料,針對何俊仁的申訴涉及2019年10月1日灣仔集結案、同年10月九龍遊行案,以及2020年六四集會案。除了2019年「8.18流水式集會」獲判緩刑,何在其餘3宗案件分別認罪及判囚10至18個月,部分刑期同期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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