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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黨首領綁架強姦女童罪成押後判刑 官料刑期「分分鐘十年」 (16:15)
13歲女童2021年聖誕節被童黨綁架圍毆,被迫拍裸照,後遭童黨首領強姦,涉案3男1女否認綁架、襲擊致身體傷害、製作兒童色情物品及強姦共4罪,陪審團裁定男首領和女被告罪名全部成立,其餘被告則綁架罪成。案件原定今(14日)在高院判刑,控方表示事主的創傷報告尚未備妥,法官將案押後至12月2日續處理。法官回應男首領向法庭呈交的求情信表示,他面對的強姦罪有其他加刑因素,「(刑期)分分鐘十年啦」,又指「我唔會因為你冇律師對你唔公平,我都係照做㗎啫」。
被指為男首領的被告陳宏烽(被捕時17歲,下同)沒有法律代表,早前罪成後聲稱「無做過」希望獲得保釋,法官張慧玲當時表示裁決已成事實,從輕判緩刑是無可能的事。張官今把案押後,並邀其餘被告的代表大律師先離席,單獨處理陳宏烽的事宜。張官稱接獲陳長篇幅的求情信,理解他仍然希望擔保,但觀乎陳在案中的角色和罪行,相信其刑期是十年上下。
陳表示控方案例未必適用於他的案件,冀法庭亦參考其他案例,他在獄中難尋法律協助,但以他所知另案有14歲男生涉強姦,被判監禁5年。張官表示「我知你講點慘點慘,你想搵邊個求助你自己諗辦法」,直言以本案而言「無可能少過7年」,「淨係強姦都6至7年啦⋯⋯你又強姦又唔用套啊嘛,一定唔止5年啦,第二個官點判唔關我事」。陳其間多次欲發言,張官著他「聽埋先」。
4名被告依次為中學生陳宏烽、兼職跟車工人林佑澄(16歲)、15歲李姓女生及職訓局學生張浩錀(17歲)。4人同被控於2021年12月25至26日連同其他身分不詳人物,在違反X的意願下以武力將她非法帶走,12月25日於尖沙嘴某室襲擊X致身體傷害,以及製作X的兒童色情物品。陳另被控12月26日在上址強姦X。陪審團一致裁定陳宏烽和女被告全部罪名成立,林佑澄綁架罪成,張浩錀綁架及襲擊罪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