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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修例擬限電動車加速能力 必備機械式門把手 (21:06)
中國公安部起草的《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草稿11月12日向社會徵求意見,內容更改新增多項整車安全裝置要求,包括車輛限速、動力電池防護等,應對近年迅速發展的新能源汽車。
草稿提出,包括乘用車每次上電/點火後來(引擎自動啟停除外),應處於零至百公里加速時間不小於5秒的默認工作狀態;純電動、插電式混合動力載客汽車應具備踏板誤踩加速抑制功能,在靜止、蠕行時能夠檢測,抑制動力輸出並通過明顯的信號裝置提示司機。
草稿還對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安全防護、門把手等熱點問題制定新規,要求電動汽車對電池單體異常情況進行自動監測、記錄和預警,配備明顯的信號裝置警告司機及乘客,大型客車更要求報警5分鐘內電池箱外部不能起火爆炸;配置具備機械釋放功能的車門內、外把手,並機械式解鎖和開啟裝置附近設置醒目的標誌。(每日經濟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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